2021年4月9日16时许,陕西省横山区榆靖公路赵石畔镇路段发生一起小客车与三台重型货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小客车上3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11万元。
事故发生后,榆林市政府迅速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刘仁亮任组长,市纪委、市应急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局、横山区政府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横山区“4·09”较大道路交通运输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技术鉴定和综合分析等方法,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有关处理建议,并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经调查,小客车驾驶人上道路行驶未有效监督乘员系安全带,判断错误强超强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三辆货车驾驶人均存在驾驶存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另一原因。
涉事货车所属运输企业不同程度存在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车辆动态监管不力等问题,公安交管部门已经分别建议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对涉事企业进行了约谈,并录入"黑名单"企业。对事故涉及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追责问责情况,榆林市政府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
榆林“4·09”较大道路交通运输事故调查组
2021年7月7日
编辑: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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