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庭审直播了被告人周某危险驾驶罪一案,法院以被告人周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又十五天,并处罚金两千元。
2021年3月初,被告人周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从铜川市耀州区某村道醉驾行驶,因饮酒过量导致被告人在行驶途中意识模糊撞向村道旁广告牌上,造成广告牌损毁、自身受伤,经耀州区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周某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380mg/100ml,其行为构成属醉酒驾驶。根据公诉机关的建议,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该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属严重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属实,罪名成立。被告人周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认罪认罚,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及被告人认罪悔罪情况,作出了上述判决。
华商报记者 宁军
编辑:报社方正
上一篇:西安:灞河重点区域临河第一排建筑优先布局公共建筑 下一篇:西安男子将豪华摩托车临时停在路边 一转眼的功夫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