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财政厅、省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下发通知,公布陕西省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等内容。
通知称,根据统计数据,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053元。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我省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18159元,下限标准3632元。2021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为6914元。
今年10月份,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发布通知,明确了陕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及待遇领取有关问题。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原有政策与此次通知不一致的,以此次通知为准。
华商报记者 肖琳
编辑:黎博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