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商报记者从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今年10月份,全省21名驾驶人被终生禁驾。其中,10人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11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民警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陕西公安交警提示:驾驶车辆不是儿戏,任何一次侥幸都会给安全埋下隐患,让你终生后悔。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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