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5日,华商网新闻频道社会新闻栏目转载稿件《湖南男子网上学习制枪技术 家中制贩枪支被刑拘》。日前,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判决该文章的转载“疏于一般审查义务”,含不实内容,构成侵害徐健缤名誉权行为【(2021)湘0702民初2409号民事判决书】。在此,本公司诚恳地向徐健缤先生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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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2日
编辑:王蜀周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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