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女士求助:她于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在一家企业从事导购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最初两个月的工资是这家企业的一位股东发放的,后来这家企业无法继续经营,拖欠她两个月工资,她平均月工资4400多元。
2021年8月,郑女士向劳动仲裁申请仲裁,仲裁部门裁决:该企业向郑女士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0488.44元以及解除劳动关系补偿2258.62元。
因涉事企业不服仲裁,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12月,新城区法院一审判决涉事企业支付郑女士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0390.25元以及解除劳动关系补偿2237.5元。
郑女士说,判决书下来后,对方仍然一直没给钱。
记者帮忙
2月25日,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新城区法院了解到,按照正常程序,对方一直不按判决付款,郑女士应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会依法进行执行。
处理结果
随后,华商报记者将此消息反馈给郑女士。郑女士表示,会准备好材料在下周一(2月28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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