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改委联合多部门印发《陕西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切实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为顺利实现全年目标任务奠定良好基础。
延续对服务业减税、减房租等政策 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
2022年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
根据实际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
自2022年7月1日起,再次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一年,政策执行期至2023年6月30日。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今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鼓励服务业行业采取多种手段开展促销活动。
补贴餐饮业、零售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支出、引导外卖平台调低餐饮业服务费标准
鼓励市(区)、县(市、区)对餐饮企业、零售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原则上不低于50%的补贴支持。
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相关餐饮企业经营成本。
对餐饮企业、零售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拓宽餐饮企业、零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鼓励餐饮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对相关市场主体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的应急保供、重点培育、便民生活圈建设等名单企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适当降低贷款利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给予贷款贴息。
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 申请比例可提高到100%
2022年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享受暂退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加快推进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工作,扩大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范围。
对旅游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建立健全重点文旅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库,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额度规定,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等交由旅行社承接,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细化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合理确定预付款比例,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旅行社支付资金。
支持旅行社等文旅企业积极参与承办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的节庆、会展及公务、研学、培训等活动。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旅游业有效信贷供给,拓宽旅游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
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良好的旅行社、旅游演艺等领域中小微企业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
暂停铁路运输企业、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
2022年暂停铁路运输企业、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进一步加大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力度,统筹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以及我省自有财力,支持机场做好疫情防控。
鼓励有条件的市(区)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存在困难的新能源出租车、城市公交运营等支出。
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符合道路水路运输企业特点的动产质押类贷款产品,盘活车辆、船舶等资产。
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对信用等级较高、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交通运输企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相关主管部门提供企业清单供金融机构参考。加大对枢纽机场的信贷支持力度,拓宽航空公司多元化融资渠道。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航空公司和民航机场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建立绿色通道。
华商报记者 付启梦 李新怡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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