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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投资油田为噱头非法吸收公众投资 陕西一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批捕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22-06-27 12:55:57
[摘要] 陕西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在未经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陕西某公司名义,在西安市某大厦以发放宣传单、口口相传等方式进行公开宣传,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年息15%-20%不等),号称在内蒙古有油田项目需要投资为噱头,与投资群众签订委托中介预约协议、担保承诺书、借据,并承诺还本付息,面向不特定的社会群众非法吸收投资款。

  陕西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在未经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陕西某公司名义,在西安市某大厦以发放宣传单、口口相传等方式进行公开宣传,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年息15%-20%不等),号称在内蒙古有油田项目需要投资为噱头,与投资群众签订委托中介预约协议、担保承诺书、借据,并承诺还本付息,面向不特定的社会群众非法吸收投资款。

  最终,该公司对外投资款无法收回,资金链断,停止对投资群众还本付息。经统计:陕西某公司累计吸收投资款涉嫌人数122人,吸收投资款金额总计2507万元人民币,已分红金额总计3998364元,实际损失21071636元。

  近日,杨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通讯员 张茜 华商报记者 宁军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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