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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批捕13人 榆林检察院追回养老诈骗财产490万余元

来源:二三里资讯 时间:2022-08-31 11:35:06 编辑:二三里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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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上午,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柴长涛主持会议,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张旭东就专项工作进展进行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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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督导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

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张旭东表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榆林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视频面对面问询”+“督导问题清单”+“电话指导”三管齐下方式在两个月内对12个县市区检察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3次督导,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两级检察机关及时向社会公布了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子邮箱、实地信箱地址等养老诈骗线索举报方式和受理范围,安排专人负责,建立线索受理、处置台账,规范流程办理,及时反馈办理进程、结果,回应群众诉求。”张旭东说,通过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2019年以来办结的359件553人涉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容易发生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进行自查。

批准逮捕9件13人

追回财产490.8464万元

张旭东介绍,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榆林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化优势,依法快捕快诉了一批养老诈骗案件,批准逮捕9件13人;提起公诉4件6人,其中一件已经判决生效,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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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阳区检察院在审查逮捕马某进、王某华、陈某伟等3件9人涉嫌诈骗案中,严格区分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结合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做出批准逮捕3人,以社会危险性较小无逮捕必要不捕6人的决定。

榆林市检察院办理了谎称自己有能力为他人缴纳养老统筹、安排工作、低价购买房屋,骗取老年受害人1700余万元的白某菊诈骗案,该案被媒体报道,具有较强警示意义;绥德县检察院办理了行为人事先准备假币或冥币,装在丝袜中伪装成真币,以佩戴贵重首饰老年人作为犯罪目标,以“掉钱、分钱”为手段,将被害人骗至偏僻处分钱,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另一行为人以“找钱、证明关系”为借口,将假币交给老年被害人,拿走被害人佩戴的贵重首饰和随身携带的现金逃之夭夭的胡某某诈骗案,市院微信公众号以【以案说法】形式向公众发布该案例。

“两级检察机关把追赃挽损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最大限度挽回老年受害群体的财产损失。”张旭东说,截至目前,为受害人追回财产共计490.8464万元,已向受害人退还涉案财物142万余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张旭东表示,下一步榆林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高度重视追赃挽损和矛盾化解,统筹推进法治宣传和诉源治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华商报记者 杨虎元 编辑 张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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