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4日08:00,延川县报告2例新冠肺炎感染者,现将上述2人在县域内初步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病例1:男,58岁,现住址:延川县滨水绿城7号楼。10月4日08:00报告为新冠肺炎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日
17:30驾车从呼和浩特出发返回延川,23:58延川下高速回延川滨水绿城7号楼,再未外出。
10月2日
06:00由居住小区步行到延川县第六幼儿园门口公厕如厕后回家;
13:00从滨水绿城骑摩托车到大禹街道花家崾村摘菜;
16:00骑摩托车返回家中,再未外出。
10月3日
15:15转运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
20:48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断治疗。
病例2:女,34岁,现住址:延川县滨水绿城7号楼。10月4日08:00报告为新冠肺炎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日
14:00在居住小区滨水绿城小区散步;
14:20乘坐电梯回到家中,再无外出。
10月2日
居家未外出。
10月3日
15:15转运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
20:48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断治疗。
如发现自己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或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请主动向镇街(社区、村组、单位、宾馆)等报告,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不信谣、不传谣,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自行前往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对逾期不报、故意隐瞒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延川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4日
编辑: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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