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接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疾控中心关于新冠肺炎核酸阳性人员杨某某行动轨迹的告知函,现将杨某某在绥活轨迹告知如下:
11月23日23时29分—11月24日00时26分,绥德火车站候车大厅。
一、请与密切接触者在上述时段、同空间内存在交集的人员,及时向所在村委会(社区)、单位或县联防联控办报备,并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严格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与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当规范佩戴口罩,立即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请主动详细告知医生旅行(居)史、接触史,以便于及时排查。
三、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线等良好生活习惯,少流动、不聚集,主动做好测温、扫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做到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特此通告!
绥德县联防联控办:0912-5628333 0912-5652239
绥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编辑: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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