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华商报-二三里报道了在商洛出差的叶女士入住商洛市富丽华酒店,后被催着退房发现酒店客房价暴涨现象的报道,引发了大家的广泛关注。报道发出后,商洛市富丽华酒店回应:他们并没有在4月10日涨价。目前,商洛市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介入调查。
富丽华酒店:
客房没有涨价,沟通中存在误会
4月11日报道发出后,4月13日,商洛市富丽华酒店客房部经理刘翠翠代表酒店就报道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她称,当时客户叶女士并没有交够足够的房费,且在入住前,工作人员已经明确告知她10日房间已被预定。4月10日退房的时候,叶女士也没有和酒店发生任何矛盾。刘翠翠表示,叶女士退房后,他们酒店也未上涨房间价格,以上所说的均有相关记录票据为证。
对于刘翠翠的说法,叶女士随后进行了反驳,她表示自己作为顾客,先后两次缴纳了押金,并表示还会继续入住,在这样的情况,酒店催促她退房,且之后因考试顾客较多趁机涨价是不合适的。
4月10日当晚,记者以顾客身份暗访时,富丽华酒店前台工作人员称,客房已经预定满了。次日早上,记者再次以顾客身份咨询标间价格时,对方称:房间价格恢复到200多,当记者询问到前一晚涨价一事时,对方回应,前一晚是因为入住率比较高,网上就将房价调至600多。
对于这一点刘翠翠解释称,调价是指调整的是客房的部分折扣价,实际上他们的观景房确实是600元多,酒店前台的工作人员系新员工,对价格不是很清楚,存在相应的误会。
当记者问到4月10日当天晚上有学生入住酒店,看到大厅标价800多元的房间价格时,刘翠翠表示:“牌子上的价格是门市价,标这个价是为了显得酒店高端,就和我们出去买衣服一样,那只是个标价,我们还可以还价,但是从来没有卖过那样的价格。”
但当记者拿出4月10日晚上叶女士所提供的网上的价格时,刘翠翠表示,并不清楚此事,目前也无法查证,随后会进行核实。
市场监管局:正在调查中
4月14日,记者来到商洛市商州区市场监管局,就客户反映富丽华酒店及其他酒店趁机涨价一事进行采访,该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此事件正在调查中,并向记者提供了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开放陕西省各类宾馆(饭店)、招待所服务收费和一般性临展、临演、临赛门票价格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中指出,除全国性和省际间举办的重大展览、演出、比赛活动省政府另有规定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不再对各类宾馆(酒店)、招待所客房服务价格和一般性临展、临演、临赛门票价格进行审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据服务成本和市场需求自主制定,并按隶属关系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通知还指出,宾馆(饭店)、招待所和文体活动举办单位应提供质价相符的设施和服务,并在在经营场所标示服务项目及价格,不得随意收取价外服务费或以其他形式价外加价。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无证收费和进行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牟取暴利等违规经营行为予以处罚。
早前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他认为:
如经调查,酒店趁考试期间,任意涨客房价,而且涨幅较高的,违反《价格法》第14条规定,涉嫌哄抬价格,则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华商报记者 商雒 实习记者 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