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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小区业主买“无瑕疵”车位 交付时发现车位旁建了消火栓

来源:华商网 时间:2022-03-29 14:58:07 编辑:赵嘉琨 作者:赵嘉琨 钟梦哲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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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网讯(记者 赵嘉琨 钟梦哲)买车位本来是为了方便停车,但高先生花12万元买的车位却让他遭遇了“停车难”。近日,西安阳光城plus业主高先生向华商网《群众呼声》求助,称自己买的车位旁有一个消防柜,影响他正常停车,“已经给物业反映了快一年了,但一直没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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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8日下午,华商网记者来到该小区地下车库。在高先生的带领下,记者见到了他口中“令人头疼”的车位。现场可以看到,高先生的车位靠近电梯口,右侧有一结构柱,而紧贴柱子的后方有一消防柜,里面有“消火栓”和“灭火器”。据高先生测量,该消防柜底部距离车位线不到20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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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给记者演示,高先生小心翼翼地打开了副驾驶座的车门。“你看,已经挨上了,就这门子还没完全打开,如果完全打开就碰上了。”他指着打开的车门说,“咱们成年人开车门的时候还能小心一点,之前小孩不小心一开车门,直接就撞到上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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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高先生提供的车位合同显示,合同中注明了“地下车位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存在人防、靠墙、设备房门前、临近集水坑、临近消火栓五项不利因素”,而高先生购买的车位不属于靠墙和临近消火栓的车位。高先生告诉记者,那些靠墙和临近消火栓的车位比他的车位便宜5000块钱,“我们当时没选择那种车位,就是为了停车方便一些,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当初签合同时白纸黑字写明了车位旁没有消火栓,交付时车位右侧却凭空多出一个“大柜子”,高先生认为开发商违反了合同约定,多次找物业协调。然而已经将近一年时间,高先生眼中“非常简单”的事情却始终没有得到解决。“我现在的诉求就是给我换一个车位,或者消防柜要是能挪走的话也可以,这两个方案要是都不行的话,那就给我补5000块钱的差价,因为有不利因素的车位比我的这个车位便宜5000元。”高先生说,“物业一直说会给相关领导汇报,但是至今没有任何领导或相关人员出面和我沟通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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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华商网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物业客服经理表示,对于高先生反映的问题,他们现在没有办法直接给出回应,“我们公司会有专人回复这个事情,我不是我们公司的新闻发言人,也没有具体跟进处理这个事情。”

  而关于具体回复时间,对方称“时间还不能确定,我尽快吧,我尽快催一下开发商”。当记者要求与开发商直接沟通时,对方拒绝提供联系方式,表示自己会将情况尽快反馈给他们。

  “他们从来都没有想着怎么把这个事情妥善解决了,老都想的是怎么把这个推过去、敷衍过去。”走出物业服务中心的大门,高先生无奈道,“你们记者来都是这样子,我们业主更没有办法了。”

  随后,记者拨打了该项目客关部负责人王国强的电话,遗憾的是,始终无人接听。截至发稿前,阳光城集团也并无任何回复。

  陕西汉廷律师事务所魏桢培律师分析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15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本案中,开发商在合同中明确承诺车位旁边没有消火栓等不利因素,但实际交付的车位却与约定明显不符,则开发商构成违约。魏桢培律师指出,如果与开发商不能协商解决,业主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其有权根据民法典以及双方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更换、赔偿等违约责任。


来源: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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