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西安市未央区珠江新城小区多位业主给华商报新闻热线打电话反映:小区公共区域因欠费被停电,导致电梯用不了,四层以上高区停水,直接影响6000多户人家的生活,希望能尽快恢复供电。
据华商报记者了解,当天下午该小区供电问题在多方沟通下已解决,导致这次停电的原因是新老物业交接不彻底。

新老物业交接不彻底因欠费停电,导致电梯不能用、四层以上停水
5月17日上午在珠江新城小区,业主张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公共区域停电影响电梯、影响路灯、影响楼道照明,影响四层以上高区的二次加压供水,“当天因为这事小区几乎都炸锅了。”
业主韩先生说,他住在14楼,这次停电主要是影响电梯使用和高层供水,而小区里住的老年人比较多。后来在业主们要求下电梯供电恢复了,水被停了一天,很多人因此一天都没在家做饭。
该小区业委会副主任魏建强说,16日停电后业主们向有关部门打电话反映情况,后来电梯在停了半小时左右后恢复正常。但给高区住户供水的二次加压水泵因受停电影响无法启用,一直从上午停水到下午。
“导致这次停电的原因是新物业(深圳市公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进驻已一年,老物业(广东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仍未彻底交接。目前公区电表户头仍在老物业名下,地下人防车位及商铺仍是老物业在管理和收费。因停电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后来经协调由新物业给垫付了27.68万元的电费,供电才恢复正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只能由一个物业公司来管理,但目前老物业仍未彻底退场。”

新物业称已在住建局登记备案,老物业称是受开发商委托在继续管商铺和地库
新物业公司负责人张先生表示,公元物业从2021年4月21日进场,在住建局登记备案,给小区提供物业服务。但截至目前,水电并未通过正常渠道移交,从2022年1月到4月有4个月的欠费,电力公司因此对欠费单位——康景物业进行了停电催收。这严重影响到了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在街办指导、业委会协助下,公元物业在康景物业尚未完全移交的情况下主动承担责任,对小区所欠的电费进行了垫付。后续他们将继续跟进移交工作,以保证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

老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则表示,他们去年12月3日已把需要的资料给过了公元物业,水设备、电设备、采暖设备在供暖前一块都给了。“我们有他们前任项目经理签字,是他们一直不去办理过户。我们还给相关政府部门发过函,督促他们去办理。按理说,他们5月份进场,所有公区的电费、水费都应该由他们来交,但我们一直都交到去年12月底了。现在商铺和地库是我们在管,小区里边是他们在管,我们互不干涉。因为商铺和地库属于开发商的,是开发商委托我们来管理商铺和地库的。商铺跟住宅的水电是分开的。”
对于《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康景物业工作人员表示:“陕西还有一条规定,设备不是共用的情况下可以是两家物业公司去管。”

业委会起诉老物业要求退场,案件因疫情影响推迟开庭
就康景物业的观点,华商报记者再次联系了公元物业负责人张先生。张先生说,的确是前任项目经理做的签收,其中包括水和电。“我们拿着这些去和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对接时发现,康景物业给的设施设备不全,资料也不全,完成不了过户。小区一共是169块电表,康景物业交过来的只有125块。此外,电梯的资料目前也还在康景物业户头上,导致所有年检工作都做不了。”
珠江新城小区业委会副主任魏建强表示,珠江新城小区业委会于2018年6月23日选举成立,之后在未央区住建局做了备案。2020年9月22日,经过业主大会投票表决,决定选聘公元物业为小区服务;当年9月30日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之后公元物业进行备案;2021年4月21日,公元物业入场。如今新物业公司已入驻一年,老物业公司依然未退出。在此期间,有业主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业主大会做出的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最终都被法院驳回了。业委会也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康景物业限期撤场。案子本来计划是5月13日开庭,但康景物业称总部在上海,受疫情影响相关负责人过不来,开庭时间因此被推迟了。
未央区住建局物管科:开发商只是大业主,须服从业主大会的决定
对于此事管理部门怎么看?在前一天采访未见到相关科室负责人的情况下,5月18日华商报记者再次来到了未央区住建局。

该局建设与物业管理科负责人表示,珠江新城小区业委会和公元物业都做过了备案。珠江新城小区只有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即便开发商拥有部分建筑的产权,也只能算是大业主。业委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大会是代表整个小区全体业主利益的,开发商也得服从业主大会做出的决定。
对于康景物业工作人员所说的“设备不是共用的情况下可以是两家物业公司去管”的说法,这位负责人表示:《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是有“主要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能够分割并独立使用的,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物业服务区域”的规定,但这是有前提条件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三款中规定得很清楚:“已经实施物业管理的区域,其主要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其主要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能够分割并独立使用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后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也就是说,必须要经过业主大会同意也可以。
未央区城建监察中队:不能因移交问题影响居民生活
未央区城建监察中队负责人介绍,一个小区能否由两家物业公司来提供服务,需要先由建设与物业管理科做出行政认定,他们只是执法机构。
“我们认为,目前具备交接条件的应该先接收,有争议的等处理结果出来以后再做裁定。不能因移交问题导致停电影响居民生活。据我们了解,关于交接中涉及的争议,他们一方面是在法院进行诉讼,一方面需要由物业管理科做出裁定,比如明确物业服务区域,明确商铺是不是在交接范围。这些问题弄清后我们把资料补齐,就会按照程序、按照法律法规来执行。从目前我们掌握的整体规划来讲,整个小区属于一个整体的物业服务区域。此外,他们的争议可能还包括公共收益部分的公示、一些财务的移交、人防车位的收益等。对这些,都需要物管科先做出认定,然后由我们对他们认定的内容进行复核。复核完了以后该处置就处置,该强制执行就会采取措施。”
“但我们做处罚决定,也要给被处罚对象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果我们做的决定当事人不服要申请复议,而我们在案件审查的过程中有问题,决定也是无效的。所以我们在下决定前,必须要把所有的事情认定清楚。至于我们的执法手段,一是处罚,二是强制限期移交。如果坚持不移交还会有其他的处罚措施,比如两年内不能在本市承接物业管理项目等。”
华商报记者 马虎振/文 陈团结/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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