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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两名工人斜拉斜吊违规指挥、操作塔吊 导致工友从18层坠亡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2-05-20 17:24:09 编辑:方正 作者:田睿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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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名工人斜拉斜吊违规指挥、操作塔吊,造成一工友从18层坠亡,5月20日,西安市灞桥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去年4月5日下午4时许,西安市国际港务区柳新路以北迎宾大道以东的观澜项目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重大责任事故,导致一名34岁男性工人从18层高空坠亡,该案件于今年5月20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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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灞桥区检察院依法查明,2021年4月5日下午4时许,在陕西省西安市国际港务区柳新路以北迎宾大道以东的观澜项目施工现场,被害人柯某某在将观澜项目18层卸下的幕墙围栏钢管(管长6米)整理成捆进行绑扎准备予以吊运。在未设置使用卸料平台的情况下,塔吊指挥被告人杜某某违规指挥塔吊司机被告人石某违规操作塔吊,违规将塔吊吊钩斜拉入18层楼内进行钢管吊运。

  因斜拉、斜吊建筑材料,吊运的钢管碰挂到未拆除完的酒店西南侧临边防护栏杆后,致使吊运中的钢管在纵向惯性作用下,将酒店西南侧临边的防护栏杆和被害人柯某某一同甩出楼外,坠楼至裙房(第四层)平台层面,事故造成柯某某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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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灞桥区检察院认为,杜某某违规指挥石某违规操作塔吊,违规将塔吊吊钩斜拉入楼内进行钢管吊运,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5月20日下午,灞桥区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庭审中两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此案将择日宣判。

  文/图 华商报记者 田睿 实习生 王煜鑫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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