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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打击毒品犯罪十大典型案件

来源:华商网 时间:2022-06-24 17:13:18 编辑:王欢 作者:王欢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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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网讯(记者 王欢 通讯员 徐杰)6月24日,西安中院在涉外法庭召开“全面深化禁毒工作,依法严惩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西安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曼慧、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会长王政勋、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西安市律师协会会长姚子奇等出席会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处处长李树宏主持会议。

发布会上,西安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曼慧发表致辞,刑一庭庭长张燕萍通报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禁毒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刑一庭副庭长戚利宾发布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击毒品犯罪十大典型案件》。

1、被告人吴某甲等5人贩卖、运输毒品案

2016年3月以来,被告人李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从被告人吴某甲处购买冰毒并运输至西安,除自己吸食外,还将毒品贩卖给被告人吴某乙、惠某某及吸毒人员。吴某乙将所购冰毒又贩卖给他人,牟取非法利益。本案的审理和判决,有效震慑了潜在毒品犯罪分子,彰显了人民法院对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和毒枭、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严惩的决心。

2、被告人阿子某某贩卖毒品案

被告人阿子某某以牟利为目的贩卖毒品海洛因,并以贩卖为目的购买毒品海洛因,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阿子某某贩卖毒品数量大,仅查获的毒品即达10196.45克,本案是在被告人“零口供”的情况下,准确运用电子数据等客观证据定案,判处死刑的重大贩毒案件。

3、被告人王某某运输毒品案

2020年5月29日,张某以支付高额报酬委托王某某替其收取装有毒品的快递。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使用快递方式运输毒品案件。

4、被告人郭某某等4人运输毒品案

2019年8月,被告人郭某某、谭某、邓某某各自通过网络寻找“挣快钱”的工作,在他人安排下分别吞食圆柱状拇指大小毒品82粒(净重493.9克)、83粒(净重499.8克)、49粒(净重295.1克),采取体内藏毒方式,受毒贩指使,从昆明市通过滴滴打车于8月17日运送到西安市。本案通过依法惩处体内藏毒的运输毒品犯罪,警示警醒那些欲“挣快钱”的运毒者迷途知返,切莫以身试法!

5、被告人王某等3人制造毒品案

2018年8月起,在西安市莲湖区一小区住房内,被告人王某在互联网购买了大量制毒工具及化学原料,通过在互联网搜索的制造毒品方法,制造毒品冰毒。本案的审理,一方面对司法实践中成品、半成品毒品数量的准确认定具有指导意义,另一方面有力打击了利用互联网实施的毒品犯罪。

6、被告人张某等7人贩卖毒品、组织卖淫、非法持有枪支、协助组织卖淫、容留他人吸毒案

2015年以来,被告人张某组织被告人陈某某、黄某、卢某某、杨某、任某某、陈某等吸毒失足女,实施卖淫、贩毒违法犯罪活动。本案是一起“黄”“毒”交织的犯罪团伙案件。

7、被告人哈某、瓦某走私毒品案

被告人哈某系西安某大学留学生。2017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哈某登录境外网站,以支付比特币的方式从毒品卖家处购买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俗称摇头丸,以下称MDMA)100粒。本案系法院严格依照属地原则,对外籍人员在我国境内实施毒品犯罪依法予以惩处的典型案例,同时体现了惩治校园毒品犯罪、净化校园环境的司法态度。

8、被告人李某某、赵某走私、贩卖毒品案

2019年6月,被告人李某某联系到从美国邮寄毒品大麻到中国的渠道后,与被告人赵某商议购买大麻。李某某出资给对方转账7000元,通过网络从美国购买约200克大麻。本案的审理,既体现了对走私毒品等源头性犯罪的从严惩处,也体现了司法机关对新型跨境网络毒品犯罪的积极应对。

9、被告人李某某等5人贩卖“上头电子烟”系列案

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贩卖“上头电子烟”和合成大麻素油。本系列案件对新型毒品进行了快速有力的打击,特别是对于向未成年人售毒,容留未成年人吸毒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让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及时认清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客观危害与法律后果,杜绝侥幸心理和冒险意识。

10、被告人王某某贩卖毒品案

2021年2月3日至3月2日期间,被告人王某某多次为他人代购毒品海洛因,并收取毒品和好处费,从中牟利。本案的审理,对于准确把握代购蹭吸行为的定性,统一全市法院裁判尺度,打击毒品末端流通环节,均具有典型意义。

会议通报了全市法院近三年来开展毒品工作的总体情况。2019年6月至今,两级法院一审审结毒品案件1512件,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1123件,占比74%;判决生效1823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15人,重刑率达17%,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


来源: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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