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发布数据,2023年上半年,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902元,同比名义增长6.7%,增速高于全国0.2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2%。
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150元,同比增长5.5%,增速高于全国0.1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50元,同比增长7.9%,增速高于全国0.1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1%。
上半年,陕西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8735元,同比增加705元,增长8.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4.9%;人均经营净收入1572元,同比增加87元,增长5.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9.9%;人均财产净收入1077元,同比增加32元,增长3.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8%;人均转移净收入4518元,同比增加171元,增长3.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8.4%。
上半年,陕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2.4个百分点,城乡收入比为2.62:1,较上年同期缩小0.06。 二季度末,陕西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总量585.4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3.9万人,同比增长2.4%。
上半年,陕西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897元,同比增长14.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491元,增长13.5%;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803元,增长13.7%。
华商报记者 白仲夏
编辑:方正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西安市出租汽车行业“送清凉”启动 12个点位发放防暑物品 下一篇:两名中学生在水坝游玩被冲入深水区 热心市民、消防联合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