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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小课堂丨助学贷款如何申请?

秦汉新城 微动秦汉 2023-08-04 14:26:53

  “政务小课堂”是西咸新区政务服务(秦汉)中心为您精心打造的服务专题,围绕政策解读、高频事项办理流程和有关注意事项,提供业务办理讲解,帮助您“早知晓、少跑路、自主会办、线上能办”。

  本期带来的是: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小知识。

  申请条件

  (一)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学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3.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

  4.信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家庭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其他: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与借款学生的关系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年龄: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4.其他:

  (1)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2)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

  申请资料

  (一)首贷:

  1.学生身份证原件;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3.录取通知书(含录取信息页)(在校生为学生证签注页或《学生在校证明》或一个月内“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导出打印的《贷款申请表》原件一份,需学生手写签字(家庭住址详细至门牌号,信息填写完整);

  网址:https://sls.cdb.com.cn(注册、登录后新增2023-2024学年贷款申请,导出申请表打印);

  5.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查验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双方户口簿原件);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未进行预申请的学生需要提交,认定采取借款学生本人书面承诺,不需任何单位盖章)。

  (二)续贷: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带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贷款申请表》原件)前往即可办理续贷手续,如果更换了共同借款人,需要双方共同办理。

  注意事项

  1.首次贷款必须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办理;

  2.首次贷款学生均需要进行预申请,已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携带所需资料前来办理贷款手续即可;未预申请的学生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进行预申请后,方可进行申贷手续办理;

  3.续贷如更改共同借款人,需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办理续贷,续贷可选择远程受理。

  办理地址及咨询方式

  现场受理时间:2023年7月20日-9月20日

  办理地址:秦汉新城综合服务大厅(兰池大厦B座一楼)

  咨询电话:029-38037717、029-33185512(大厅)

  QQ群:653155717

  注:以上信息如有变化,以及时调整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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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来源:微动秦汉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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