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3-08-17 20:41:28 编辑:方正 版权声明
2023年8月10日,西安公安交警灞桥大队接到交警支队两条研判指令:一辆黑色奥迪牌小轿车于7月18日在灞桥区祥云路行驶,一辆黑色大众牌轿车于7月23日在灞桥区东三环行驶;根据分析研判,驾驶员均未满18周岁,且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接到指令后,交警灞桥大队民警立即开展缉查工作。
经调查,两名违法行为人所驾驶机动车均来自租赁公司,民警随后前往租赁公司寻找线索,根据租赁记录顺藤摸瓜取得了驾驶人的联系方式。
起初,民警通过向两名当事人拨打电话的方式,告知其违法事实,并要求其前往交警队接受处理,但这两名未成年人均因害怕承担法律后果而在电话中以人在外地等原因消极对待。随后,民警通过联系社区摸排信息、上门走访以及对其监护人讲述利害关系等方式,最终,这两名当事人分别在其家人的陪同下,于8月11日前往交警灞桥大队接受处理。在调查中,两名未成年人称是其朋友在租赁公司租来车辆以后,自己出于好奇,偷偷将车钥匙拿来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民警已依法对这两名未成年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且要求其监护人加强对当事人的监管和教育。民警提醒,假期青少年自由时间相对较多,广大家长应加强对子女的法律知识教育,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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