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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重新修订 为科技成果转化“加速度”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李新怡 2023-09-26 21:09:09

陕西要实现追赶超越,必须在加强科技创新、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上取得新突破。9月26日,在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进行分组审议。
据了解,近年来,陕西省在科技创新方面,特别是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等方面取得了富有成效的实践经验,与此同时,这些成果与经验需要通过立法加以固化和推广。另外,针对陕西省科技创新方面存在的瓶颈和难题,仍需通过修改完善《条例》,鼓励探索和创新,持续加快把陕西省科技资源优势不断转化为创新优势和高质量发展胜势。
华商报记者在会议上了解到,为了破解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不敢转”的问题,加速推动更多职务科技成果落地转化,修订草案明确“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为畅通技术转移人才发展通道,提升科研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获得感、成就感和荣誉感,修改草案明确“技术转移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相关问题。同时,为落实横向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修改草案明确“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
着眼陕西省科技资源优势,修改草案中新增了西安“双中心”建设条款,以聚合各方力量建设“双中心”。西安是继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后第四个获得“双中心”的城市,这将对当地科学技术地位与影响的极大促进,发挥西安在重大科学发现、科学引领上的优势作用,以及对其他市县的辐射带动作用,因此,有委员建议将内容延伸,在修改草案中增加“双中心建设”条款需要的具体支撑。
此外,修改草案中新增了“秦创原”建设条款,以强化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在陕西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总抓手、总平台作用。
修订草案中提到,应加强保障支持,激发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人才活力,对科技创新活动进行制度保障和支持。提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科学技术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流动、评价等制度;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科学技术工作机构,加强基层科学技术服务管理队伍建设。
华商报记者 李新怡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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