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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中介费还要再交服务费 中介说交给了房管局和银行?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3-11-01 21:39:38 编辑:方正 作者:白仲夏 版权声明

  购买一套二手房,除了要交房款3%的中介费,还得再交两笔服务费,这样的收费合理吗?

  西安市民闫先生购买二手房后,被要求缴纳1000元的权证服务费和3000元的贷款服务费,还说是交给了房管局和银行。华商报记者走访发现,目前西安各家中介均需收取这两笔费用。虽然收费公示中明确写到购房者可自愿选择,但仍有部分中介以各种话术强制要求客户缴纳。

  市民反映:

  买二手房花了4万中介费

  还要再交4000元服务费

  今年8月,闫先生在西安市长安区雅居乐花园小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我是在’贝壳找房’平台上看到这套房源,之后平台上的一位链家的中介联系上我,介绍了房子的具体情况,带着我去看了房。”闫先生说。

  看房之后,闫先生对这套房很满意,很快就确定下来。“这套房总价130万元左右,按照约定,中介费是3个点,大概4万元。”闫先生告诉记者,准备签合同时,中介说除了居间服务费(中介费)之外,还需要收取一笔权证服务费和贷款服务费,分别是1000元和3000元。

  收完高昂的中介费,还要再收两笔服务费,闫先生很是不解。“中介说这两笔钱是用来办理过户手续以及贷款手续的,中介平台只是代收,权证服务费会交给房管局,贷款服务费会交给银行。”闫先生说,“我又提出能否自己去办理相关的权证和贷款手续,却被中介拒绝了。”

  中介告诉闫先生,购房成交后的所有环节都是在贝壳签约中心办理,每个环节都有人一对一协助,无法自助办理权证手续。如果想自己去办理购房贷款的话,必须向中介提供本人直系亲属在银行工作的证明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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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闫先生中介服务合同的第三条“中介服务费及相关费用支付”一栏,华商报记者看到,闫先生此次购房共需支付中介费39330元,除此之外,还需支付贷款服务费3000元,权证服务费1000元,要求在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向中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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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贷款服务费的款项介绍中写道,买卖双方未委托中介而选择自行办理按揭贷款的,须自行跟进银行贷款审批、房屋评估、开通资金监管账户、银行放款等流程,且上述任一流程出现问题均可能导致卖方无法取得贷款部分购房款的风险。

  而在权证服务费的相关条款中,则未写是否可以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为了交易的顺利进行,闫先生最终还是支付了这两笔钱。

  记者走访:西安二手房中介普遍收取代办手续费1000元

  10月30日,华商报记者致电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无相关手续办理费用及服务费用,二手房过户交易仅收取80元工本费。

  当天,华商报记者在西安市选择了几家贝壳平台旗下的房产中介进行走访,各家门店公示的房屋中介收费信息中,均写有“代办手续费”,并在一旁备注“自愿选择”。

  代办手续费共分两项,权证服务费为1000元/笔,贷款服务费分三种,商业贷款为3000元/笔,公积金贷款为4000元/笔,组合贷款为5000元/笔。费用后均标注有“市场调节价”。

  德佑的工作人员表示,权证服务费是由中介代收,之后交给权证机构。“如果你熟悉相关流程,也可以自行去办理。”工作人员说,“这样耗时长,还容易漏交材料,目前没有遇到强烈要求自行办理的客户。”

  21世纪房产的工作人员表示,权证服务主要包括帮客户预约排号、网签手续、办理权证等,这笔钱由贝壳平台代收,之后交给房管局。华商报记者询问是否可以自行办理相关权证手续,工作人员又称这笔钱是交给贝壳在房管局驻点的代理人员,通过贝壳平台来购买就必须由他们来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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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家的工作人员表示,权证服务费由贝壳平台代收,之后会交给房管局,并表示不能由客户自行交给房管局。记者询问权证服务具体包含那些内容,工作人员表示不太清楚。

  另一位链家的中介表示,这笔钱是交给在房管局驻点的权证服务人员,由他们帮助办理相关手续。“因为涉及到买卖双方,自己跑手续容易出现差错,万一办不成的话,贝壳需要对卖家进行赔付和补偿。”中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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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贝壳平台旗下的房产中介,华商报记者还来到了诺家门店,中介表示,权证服务包括网签监管、过户手续等,收费1000元,这笔钱是交给诺家的权证人员,一般情况下公司要求必须收取。

  对于贷款服务,各家中介均表示购房者可以自行办理,没有强制要求。

  贝壳客服:

  不同省市、不同品牌的权证服务费收取标准不同

  走访当日,华商报记者致电贝壳找房平台,工作人员表示,该服务主要包括代办过户手续等,具体内容和收费方式需向对接的房产经纪人员了解。

  工作人员介绍,不同省市、不同品牌对于权证服务费的收取方式均不同,并不是全国统一,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会在门店公示清楚。客服查询后告知,以北京为例,二手房中介收费内容中,仅显示买卖双方各收取1%的中介费,没有其他项目。

  华商报记者还在社交平台上联系到一些个人房产中介,他们的中介费标准均低于房款的1%。中介张先生说,此前都是找专业权证公司来和客户对接过户、网签、缴税等琐碎的流程项目,会收1000元钱。“现在我们自己有权证人员,就把这笔费用免除了。”

  其他几位中介均表示中介费不包含权证服务,需要额外收取,且不能自行办理,收费标准普遍为1000元,最高需收取3000元。

  在走访中,华商报记者遇到几位来到中介门店咨询二手房交易的购房者,对于权证服务费,他们有着不同的态度。

  “我觉得这笔钱挺有用的,帮我们代办手续,能省不少时间和精力。”购房者杨先生说,“自己跑手续的话担心漏掉材料来回折腾,这钱出得不亏。”

  赵女士认为,买二手房已经收了很大一笔中介费了,代办交易手续也应包含在内,不该额外收取。“一套200万的房子得交6万的中介费,如果连手续都需要业主自己去办的话,太不公平了。”

  “我认为中介应该给我们说清楚这个服务具体是什么。”丘先生说,“是否委托中介来办理过户手续,应该由业主自己来选择,他们模糊地说交给房管局、交给政府,强制要求通过中介来办,有诱导消费之嫌。”

  律师说法:

  模糊收费主体、捏造行政机关收费涉嫌民事欺诈

  中介使用“权证服务费交给房管局”“必须有直系亲属在银行才能自己办贷款”等诱导性话术是否违法?强制要求购房者委托中介代办过户手续是否侵权?在收取购房款3%的高昂中介费后仍额外收取两笔服务费是否合理?

  对此,11月1日,华商报记者采访到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

  赵良善认为,中介公司介入二手房交易,属于居间行为,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涉案房产中介提供的中介服务主要包含三个方面:1、提供房源、筛选房源、促进买卖双方成交的购房中介服务 2、协助办理贷款中介服务 3、协助办理权属证书中介服务。以上中介服务事项,中介公司在市场经济调节范围内,自主报价,只要收费正常,协助买卖双方办理有关业务,原则上,法律上并不禁止。但涉案中介公司违法之处在于,其未将各项中介服务涉及的真实内容告知闫先生,虽公示,但通过模糊收费主体、甚至捏造行政机关收费等方式,以企图达到强行收取有关费用之目的,使委托方在重大误解、被欺诈的情况下,作出委托及费用支付的意思表示,涉嫌民事欺诈。

  赵良善表示,虚构贷款条件以及权属证书办理条件,属于虚假宣传,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可由监督检查部门对中介企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同时,中介公司行为还触犯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二)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未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并未经委托人同意的;”可由房地产主管部门对中介公司予以罚款。

  赵良善指出,中介费是否应当包含贷款、权属证书办理等,需由中介公司和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因中介服务是市场调价,而且有的买卖双方不涉及贷款业务,比如全额买房,所以无法统一定论。但中介公司在提供服务之前,应当将服务的具体内容、代办情况,如实向委托人释明。如隐瞒,则违法。

  华商报记者 白仲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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