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3-11-02 16:28:38 编辑:方正 版权声明
11月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冯涛,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处长吉晓妮,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处副处长吕欣芸, 省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副处长陆武出席,介绍“深化‘标准地’改革 助推陕西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
冯涛介绍,“标准地”改革是一项以土地为载体的综合性改革。深入开展“标准地”改革,能够有效降低工业企业成本,不断提高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年12月,经省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探索推进“标准地”改革的意见》正式出台,标志着“标准地”改革在全省正式启动。经过不懈努力,2022年,全省11个试点县(区)和省级以上开发区供应工业用地“标准地”174宗1.72万亩,占全年供应工业用地总量的59%,超额完成了当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试点区域新批工业用地不低于40%按照‘标准地’供应”的目标任务。今年1月至10月,全省累计供应工业用地“标准地”185宗2.0万亩。
为深入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2023年9月13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陕西省“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为全省“标准地”改革提供指导。吉晓妮表示,《指引》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六条内容、十个环节、六项评价、五个指标。它的印发可以使陕西省“标准地”改革工作标准更明确,工作流程更规范,工作责任更清晰,将更好指导各地深入推进“标准地”改革,更加有效降低工业企业成本,不断提高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效率,使“标准地”改革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陆武提到,陕西是文物大省,《陕西省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工作管理办法》也明确要落实“先考古、后出让”的考古制度,在开展“标准地”文物考古评价工作中,省文物局积极配合省自然资源厅研究制定了开展“标准地”文物考古评价工作指南。陕西省“标准地”文物考古评价工作也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依据文物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性文件要求,首次清晰具体的明确了陕西省开展此项工作的各方职责。二是提出了“标准地”前期选址避让不可移动文物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了“标准地”改革工作效率,也更符合新时代文物保护理念。三是设置了清单制管理制度,明确规范了工作流程、科学优化了审批时间环节,提升了考古工作服务能力。下一步,省文物局还将对“标准地”文物考古评价工作做好技术指导,扎实推进有关工作,落实全省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三个年”活动部署要求,助力陕西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华商报记者 杨芷瑶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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