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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地铁被冤枉偷拍”案开庭:被告未现身 案件未当庭宣判

来源:极目新闻 时间:2023-11-04 07:58:33 编辑:张佳萌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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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的何先生在搭乘地铁回家时,因鞋子上的金属饰品反光,被两名女子冤枉他暗藏偷拍摄像头。警方虽然证明了何先生的清白,但何先生认为两名女士并没有诚恳道歉,他决定通过法律手段维权。11月3日,该案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一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事人何先生表示,两名被告女子本人未出庭,由代理律师出庭应诉,案件未当庭宣判。

何先生当时所穿鞋子(受访者供图)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四川成都的何先生发文称,6月11日晚9时许,他搭乘成都地铁1号线途经火车南站地铁站时,车厢内有两名女士看到他鞋子闪烁绿光,认为上面有摄像头在偷拍。随后,他在地铁安全员的见证下,现场脱鞋并让两名女士检查。并一同前往了派出所,由民警进行了检查,证明并无摄像头。此后,何先生表示,两名女士在得知他并未偷拍后,也没有对他进行诚恳地道歉。他计划起诉对方,要求赔礼道歉。

在一名目击者为何先生提供的书面证词帮助下,他得以成功立案。立案通知书显示,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已受理他与两名女士的“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件。原本本案应在10月开庭,由于何先生追加了成都地铁作为被告,需要给对方相应的准备时间,所以案件根据正常流程延期,本案将于11月3日开庭审理。

3日下午,记者现场了解到,庭审进行了两个多小时,案件未当庭宣判。

立案通知书(受访者供图)

庭审结束后,何先生表示,被告的两名女士并未出庭,由代理律师出庭应诉,成都地铁也委派了律师出庭应诉。

“回顾案情时感觉很难受。”何先生说,从事发至今,两名女士私下并未和他联系过。

记者注意到,何先生穿着事发当天的鞋子到庭。他表示,穿这双鞋子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只是为了证明这只是十分日常的穿着,“它就是可以穿。”

何先生说,因为案件是不公开审理,并不能透露太多庭审内容,“我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剩下的交给法律。”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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