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1小时后,警方就锁定了嫌疑人。
11月29日10时许,西安市公安局洪庆分局长坪路派出所辖区冯女士报警称自己停放在地下车库内的电动自行车被盗了。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工作,跟随冯女士迅速赶到事发现场,进行现场勘验并调取周边监控。11时许,民警通过监控视频锁定了两名盗窃嫌疑人。
掌握情况后,办案民警兵分两路,一路根据监控线索对两名嫌疑男子进行拉网式追踪,另一路办案民警则选择驾车在街面沿途摸排走访调查寻找,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实时监控巡查和紧张追击,下午2时许,民警确定两名男子的身份为某中学初中部的学生,民警随即前往该中学了解情况,与学校老师核实后,确定是其学校学生刘某、徐某,并当场追缴回被盗电动自行车。
随即,两名学生在其班主任的陪同下来到派出所接受询问,刘某和徐某对其11月29日凌晨3时许在地下车库盗窃电动自行车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因刘某、徐某均为某中学初二年级学生且年龄均为13周岁,未满14周岁,故对刘某、徐某作出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的决定。
目前,被盗窃电动自行车已发还给受害人冯女士。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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