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3-12-12 16:41:15 编辑:方正 版权声明
行人横穿马路时,被由西向东方向行驶的小型客车撞倒,又被相向而来的货车碾压。
12月6日21时40分许,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S107(关中环线)临潼区相桥街办东张村段发生交通事故,一名行人先后被相向行驶的两车撞倒、碾压不幸身亡。其中一辆车停在现场,另一辆车肇事逃逸。
民警赶往现场后,目击证人说:“受害人在横穿马路时被这辆由西向东行驶的小车撞倒,紧接着被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货车碾压。但由于光线昏暗,我没有看清货车的特征和车牌号码”。
案情紧急,线索有限。民警一方面立即控制小型客车驾驶员南某某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全面勘察,确定受害人基本情况以及逃逸货车的痕迹物证。另一方面立即着手对逃逸货车进行查找。
在事故现场及周边进行了大量的走访调查工作后,民警发现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红色轻型仓栏式货车存在重大嫌疑。经过进一步调查后,民警联系上了货车的驾驶员王某某。得知王某某正驾车在西安市咸宁路附近后,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同时要求其停车等待。
当晚23时许,民警赶到现场,对车辆进行详细勘察取证,确定该车就是肇事车辆后,依法对车辆进行了查扣并将驾驶员王某某传唤回大队开展进一步调查。
经过调查,12月6日21时31分左右,南某某驾驶车牌号陕D00×××小型普通客车沿S107由西向东行驶至临潼区相桥街办东张村段时,将一名由北向南横过道路的女性受害人撞倒,随后该受害人又被王某某驾驶的车牌号为陕 UNP×××的货车碾压,致该受害人当场死亡。
南某某及王某某分别对其交通肇事和肇事逃逸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华商报记者 常彭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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