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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名教师成为陕西第九批基础教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付启梦 2023-12-19 18:59:12

  12月19日,陕西省教育厅网站印发《第九批陕西省基础教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培养工作方案》及实践导师名单,确定253名陕西省第九批基础教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名单以及95名实践导师名单,助力全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培养工作的举措为配备“实践+理论”双导师、组建学习共同体、集中研修、主题研修、跟岗实践和反思提升等六部分内容,要求遴选一批师德高尚、理论扎实、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的学科专家,协同指导培养对象顺利完成课题研究、在岗研修和工作坊建设等培养任务,达到提升带动青年教师学科专业能力以及教科研能力、教学素养,并形成教学主张等目标。

  培养工作分为培养启动、学习研修、考核评价、认定命名四个阶段,从2023年12月开始“启动培养”阶段,经过课题研究、域外研修、中期汇报、跟岗研修、自主学习、团队研修、成果推广等不同研究内容,在2025年7月中旬进行“考核评价”。

  培养期内,省教育厅给予每个工作坊工作经费5000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1:1比例给予配套,为工作坊提供良好的工作、教研和学术交流条件。

  获评“陕西省基础教育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对象,在教育岗位且年度考核合格时每月在绩效工资中可领取300元学科带头人津贴,可享受在同等条件下,满足高一级职称其他必要条件时,优先申报高一级职称,并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正高级职称除外),培养期考核优秀的可在满足其他必要条件时优先推荐参评省教学名师,并享有优先参加省级研修、国内外高层次培训、外出学术交流的资格。

  此外,《方案》还对实践和理论导师的遴选条件、职责和考核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培养期间实践导师每培养1位培养对象,省教育厅给予5000元指导费。

  华商报记者 付启梦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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