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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起 丹凤至山阳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3-12-21 17:42:34 编辑:方正 作者:李琳 版权声明

  12月21日,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关于丹凤至山阳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该路段定于2023年12月22日通车并设站收费。

  陕西丹宁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丹凤至山阳高速公路已建成。根据《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该路段定于2023年12月22日通车并设站收费。

  据悉,丹凤至山阳高速公路设立竹林关收费站、土门收费站、银花收费站、中村收费站等4处匝道收费站。收费期限为2023年12月22日至2053年12月21日,若国家公路收费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除国家规定免缴通行费的车辆外,其他车辆均须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及相关收费标准缴纳车辆通行费。

  大件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道路收费、桥隧加收以1类货车收费标准为基数,7轴收费系数为7,7轴以上按每增加一轴增加收费系数1,依此类推,最高至15轴。15轴以上收费系数统一按15轴执行。

  丹凤至山阳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的实际收费标准,在省政府批准的基础上,执行我省高速公路相关优惠和差异化收费政策。优惠政策及优惠后的收费标准,可通过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网站(http://www.sxgssfzx.cn/)、“陕西交通12122”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查询。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单位应加强管理,设置清晰、醒目、规范的道路标志,亮证收费,文明优质服务,保障公路畅通。

  缴费人对收费单位不按规定标准收费的,有权拒缴,并向省级交通运输、财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及纠风部门举报反映。

  监督电话如下:

  029-86402350(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029-87832121(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华商报记者  李琳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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