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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男子买车几天后发现曾是展车 商家:展车就是新车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3-12-21 18:20:20 编辑:方正 作者:卿荣波 版权声明

他气愤的点在于,销售没有提前告知这曾是辆展车。

张先生今年46岁,在西安上班,12月9日,他前往西安市城北的腾立车城,在陕西骏途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奇瑞星途,裸车价是21.08万元,当晚提车,“销售说车是全新的,我验车时发现车内有点脏,就要求换车,但销售坚持说这是运输中的正常的情况,车肯定是全新的,因为当天比较晚,我就把车开走了。”

12月13日,张先生在使用过程中通过车载的视频发现,里面储存着一张照片,是两个人分别在主驾驶室和副驾驶室里坐着,时间显示是2023年10月21日下午3时许,“我就怀疑这辆车,曾被人使用过。”

张先生说,他赶紧联系店方的销售人员,这时,对方才承认,这车曾经在展厅放过,作为展车放了一天,还说展车就是新车。过了几天,店方又说,作为展车放了三天。

但张先生根本没法相信店方,“展车就是展车,新车就是新车,你曾作为展车,是否应该如实告知我呢?何况,我反复要求是新车,销售一直都说是全新车,没提展车的事情,”12月1日上午,张先生说,他觉得在销售过程中,店方存在隐瞒、欺诈的行为,最主要是,从开始到现在,店方都坚持,展车就是新车,没有觉得他们这样不合适。

陕西骏途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总监褚先生说,这辆车的确是上过3天的展车,卖车的时候,没有告知张先生,但销售的流程没有问题,卖车之前做过PDI,“很多次都上过展车,我们是按照流程交付的。现在客户有疑议,我们先表达歉意,会进行补偿,让客户满意,包括车内除甲醛,给加一箱油等。”

后来,店方提出来送三次保养,但张先生并不满意,“主要他们还坚持新车就是展车,这态度我不接受。”

西安一4S店的销售负责人说,如果是展车,肯定会告知客户,展车看的人多,上上下下的,会对座椅皮质和一些地方造成磨损,“如果客户确实不介意,就卖了,还有就是展车刚放到展厅,客户就要了,那这个就是跟新车是一样的。”  

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竞之说,新车与展车存在较大区别,展车是用以方便不特定消费者进行体验的车辆,从而便于同款车辆的对外营销,其对外展示的行为显然并非仓储保管行为。经营者显然对拟出售车辆有明确的了解,其在销售中未对展车与新车进行区分介绍,则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关于消费者知情权的相关规定。至于该种情况应当以欺诈为由退一赔三,还是进行适当赔偿以弥补消费者损失,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观点,但无论如何,经营者将展车作为新车进行销售,确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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