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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临潼区鄠邑区发布机动车单双号限行通知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任婷 2023-12-27 10:38:34

  12月27日,西安市临潼区、鄠邑区均发布通知,表示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中,包含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临潼区:28日起单双号限行

  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至红色预警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12月27日7时起执行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措施。临潼区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期间实施机动车单双号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一、限行时间:自2023年12月28日起至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措施终止,每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7:00—20:00。

  二、限行区域:我区行政区域内,姜白路以东、秦陵路以西、秦汉大道以南、陕鼓大道、秦唐大道与行者路十字(爱琴海十字)至秦唐大道与秦陵路丁字段以北(均不含界限道路)。途经本区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三、限行规定: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施单日单号限行、双日双号限行。即单日限行车牌尾号为1、3、5、7、9的车辆,双日限行车牌尾号为2、4、6、8、0的车辆。

  鄠邑区:27日起单双号限行

  12月26日22时,鄠邑区接市重污染应急办转来《关于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至红色预警的通知》(市重污染应急办发〔2023〕15号)。

  鄠邑区按照《西安市鄠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版)》规定,同步发布预警升级指令,自12月27日7时起执行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区重污染天气各成员单位需要落实的措施中,包含:公安鄠邑分局组织实施自2023年12月27日实施7:00-20:00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工作(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华商报记者 任婷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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