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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不清晰 食品药品“生产日期”为啥这么难找?

来源:西安晚报 时间:2024-04-29 07:24:49 编辑:张佳萌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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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盒上标注的生产日期老人很难看清楚

  日常生活中,可以说没有谁能离得开食品和药品。近日,有部分老人向记者反映,一些食品药品的生产日期找起来特别费劲,好不容易找到了,还看不清。记者走访多家超市、药店发现,很多食品药品的生产日期标注存在位置不好找、字号小、太模糊等问题。

  反映

  生产日期太难找 找到了却看不清

  家住西门外的刘志宏老人今年84岁,平日里独自生活。随着年龄增长,老人的视力越发不好。如今,在处理家里来不及吃的食品时,他经常被产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难住。4月24日,在刘志宏家里,老人从冰箱里拿出几包包装完好的食品,让记者帮忙看是否过期。记者在查找一款麻辣豆制品的生产日期时,根据包装袋背面信息“见包装袋上封口处”的提示,在包装袋前后面封口处反复查找,最终在包装袋前面左上方品牌名称下,找到了非常模糊的生产日期标记。该生产日期只有通过调整光线,才能勉强看到。

  “这种标记方法,真的太难为老年人了。”刘志宏说,食品生产日期标记不清,给他日常采买增加了难度。每次去超市买调料,他都要在货架前徘徊很久。很多调料瓶子上的字很小,还是透明的,实在是看不清楚。

  除了食品生产日期难找难看清外,很多药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也让老人为难。“你看看我常年吃的阿托伐他汀钙片,它的生产日期直接压在白色的包装盒上,只有印痕没有颜色,我根本看不到。”老人说。

  对于药品生产日期难看清的问题,大庆路附近居住的79岁丁素娴老人感同身受。

  采访中,老人从自己的药箱里拿出了一管皮炎平、一瓶归脾丸、一盒乳酸菌素片,在纸质包装盒上找了一圈,总算看到侧面印有“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至”三行黑色小字,但具体日期究竟是什么,却看不清。老人无奈地说:“这也太‘隐形’了,日期只有印痕,没有颜色,有些角度下真是一点儿也看不见,就算对着光找,也很难分辨出来上面的数字。”此外,老人还提出一个疑问,有的药盒上有生产日期,药盒里面一板一板的药品包装上却没有。时间一长,药盒丢了,这药就不知道还能不能吃了。

一款袋装豆制品生产日期标注模糊

  调查

  标注花样多 查找起来不容易

  4月24日至25日,带着两位老人的困惑,记者走访了位于未央区锦春巷附近、碑林区东门外、莲湖区老城根的多家超市发现,不少预包装食品标签对生产日期标注区域都是“见瓶盖或瓶身”“见封口处”“见包装”“见喷码”等,说明过于笼统,查找起来不容易。

  在未央区锦春巷附近一家超市里,记者先后查看了饮料区、零食区、调料区多种商品的生产日期,发现一款透明瓶包装的橙汁标签上注明生产日期“见瓶盖或瓶身”,把瓶子翻了个遍,终于在瓶身上方找到了透明的生产日期。如果不倾斜瓶子里的饮料,几乎看不到生产日期。此外,食用油、酱油、醋等商品,很多也都是透明包装上印着透明的生产日期。

  在东门外、老城根多家超市记者均发现,有些商品的生产日期因印在图案、文字上而难以辨认。在东门外的一家超市,一款散称的豆制品生产日期刚好压在图案上,包装袋抽了真空后,字体变形很难看得清。

  除了太难找、看不清以外,部分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还存在易脱落的问题。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主要有激光打印、喷码打印和钢印三种标注方式。相比之下,激光打印和钢印的生产日期通常较为牢固,而喷墨打印的生产日期则可能脱落。在朱宏路附近一家超市,记者查看了一款花生豆和袋装方便面的包装,发现喷墨打印的生产日期变得有些模糊。

  走访中,记者还发现有些商家在出售商品时捆绑销售,有些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要信息在捆绑后被盖得严严实实。此外,记者走访未央区锦春巷、碑林区东关正街多家药店发现,很多药品存在生产日期“隐形”的问题。

  观点

  细化信息标注规范 防止商家“钻空子”

  记者注意到,今年3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公告对生产日期标识的位置、大小、打印技术、颜色等方面提出了要求规范。公告中明确,采用“见包装物某位置”的形式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其位置应当清晰明显、描述准确、易于查找。以白底黑字等背景颜色与日期颜色对比明显的形式清晰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版)第四十九条规定,药品包装应当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标签、说明书中的文字应当清晰,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六条也明确规定,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的文字应当清晰易辨。

  关于食品药品存在的生产日期标注问题,4月26日,记者采访了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组组长石英。他认为,市场上一部分有保质期的食品药品生产日期标注不明显,不是偶发现象,可能是商家有意为之,这样方便临期产品的出售。在不同批次的产品中,消费者更倾向于购买日期最新的产品。生产日期标识显著的话,会降低生产较早产品的竞争力。因此,不显著标注生产日期也可能是商家避免产品过期、防止增加成本的方式之一。

  石英表示,食品药品的生产日期是消费者判断商品是否能使用的重要依据,市场监管部门应该明确以及细化生产日期在产品包装上的标注规范,加大抽检力度,防止“钻空子”行为。

  记者从西安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了解到,早在2020年,陕西省市场监管局针对消费者反映的食品生产日期等看不清、找不准的问题曾下发相关通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具体工作方案,鼓励生产企业在产品的外包装上增加标注使用期限。“几年来,通过日常检查,目前西安市面上的生产企业在这方面已经做到规范。”食品生产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针对今年3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公告》,他们已向企业发布倡议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 文/图 记者 姚瑞丹



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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