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有市民向华商报反映称,前天周至县二曲安置小区物业在业主群里说,因为个别人不交水费,4月25日小区开始限时停水。
4月26日,华商报向周至县人民政府发函咨询。4月29日收到二曲街道办事处回复称,2024年4月24日,周至县城镇供水公司在二曲安置小区张贴停水通知,因物业未缴纳2024年1-3月水费14547.82元,决定于4月25日对二曲安置小区实施不定时供水。
4月26日上午,经社区书记与县城镇供水公司协调,县城镇供水公司于4月26日中午对小区恢复供水,物业公司继续收缴所欠费用,收缴完成后及时向供水公司进行缴纳。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杨平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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