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上午,陕西省高院召开“自觉践行两山理念 当好秦岭司法卫士”全国生态日新闻发布会,副院长巩富文出席发布会,通报了2023年以来陕西法院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付栋发布了《陕西法院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环境资源审判庭二级高级法官崔喜主持发布会。省发改委(秦岭办)、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共6家单位应邀参加发布会。

巩富文表示,自2023年以来,陕西法院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完善秦岭沿线环境资源审判机构37个,并设立多个生态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庭,实现三级法院全覆盖。同时,建立48个司法保护基地,初步形成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修复系统。省高院还发起跨域协作机制,联合多省市签署多项司法保护协议,为秦岭及大熊猫国家公园的生态保护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陕西法院在司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方面,持续创新司法措施,推动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生态修复多元化及生态环境治理协同化。自2023年以来,法院一审高效审结了各类环境犯罪案件1049起,同时妥善处理了环境民事案件5474件、环境行政案件828件及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39件。
陕西法院持续强化环境资源案件执行,建立“回头看”长效机制,集中执行环资生效裁判,执行到位率78.12%,获省委书记肯定。同时,延伸司法职能,向相关部门提出24件综合治理司法建议,促进行业治理。通过法治宣传,提升公众环保意识,今年上半年新收一审环资案件量下降42.62%,环境司法治理成效显著。
付栋发布了陕西法院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该8个典型案例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影响力大,对于加强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统一全省环境资源案件裁判标准,完善审理规则,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宁军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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