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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办法》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白仲夏 2025-01-09 18: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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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终身发展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稳定。

1月9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办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心理健康、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办法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协助和配合做好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增加对未成年人的陪伴时间,通过共同参与互动游戏、亲子阅读、体育锻炼、劳动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提高陪伴质量。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障未成年人的睡眠、娱乐、休闲和体育锻炼时间,合理安排学习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责任,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以虐待、讥讽、辱骂、恐吓、殴打等行为实施家庭教育。

此外,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引导和支持中小学校、幼儿园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和教师业务培训,建立家长学校,根据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特点和家庭需求,定期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城乡社区、用人单位等承担学生假期托管服务和因父母参与应对突发事件而无人照顾的未成年人的托管服务工作,并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做好家庭教育有关工作。

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等应当与家庭建立常态化联系制度,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等多种方式,加强与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沟通交流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情况,促进学校、家庭共同教育。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白仲夏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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