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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案例|通过这家中介公司租房 不少租房者和房东都说被坑了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5-03-06 08:29:10 编辑:方正 作者:马虎振 版权声明

  来自铜川的小王通过一家中介租了间“合租房”,没想到租期未到,中介公司已联系不上。因为中介拖欠房东租金,她和其他4位房客都有可能面临不得不搬离的窘境。

  而这家中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仅在西安有公司,在济南也有公司,且公司名称的关键词也相同。西安多位租房者均反映因该公司不退押金、不给房东足额交房租导致租约未到期就不得不搬离而蒙受经济损失。济南相关公司涉及的案件也几乎都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房客说:

  全年房租已交中介,中介却不给房东交,租期未到被“逐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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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小王讲,她在西安市雁塔区吉祥村附近一家公司工作,去年6月通过“西安京品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在丁白村信达雁熙云著小区5号楼租了一间“合租房”,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约”,租期为2024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18日。房租每月800元、物业费每月50元,每半年付一次;另外还有800元押金和540元“管理费”一次性付清。截至目前,她已付了全年的房租、物业费和所谓的“管理费”。

  “但今年2月27日,房东突然来了,说中介公司从1月21日开始,就没再交房租了。一直在向中介公司催要,但现已联系不上,要求我和其他房客都搬走。报警后警察来了,但警察联系这家公司后也没有办法,让我们协商。中介公司的人在外地,说他们公司现在没钱,让我们先搬走。”

  “这套房原本为三室两厅两卫户型,被中介公司从房东手里以每月4300元租到手后,隔成了5间房出租。带独立卫生间的主卧1400元,两个次卧每月均为800元,客厅每月1100元,餐厅每月700元。此外还要交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押金,以及物业费、管理费等。5位房客年龄18岁到30岁不等,都是年轻人,之前互相也不认识。租期有的还余3个月,有的还余6个月。我的租期还有3个半月,如果现在搬走,相当于中介公司欠我4000元。”

  而据主卧租客自己计算,欠她6500元左右;据厅卧房客自己计算,要欠4600多元。仅她们三位房客就总计约欠1.5万元。

  房东说:

  本想省心把房子交给中介,没想到成了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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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了这套房的房东谢女士。

  谢女士说,这是一套回迁房,2024年春节后刚装修完。“我们装修的时候,这家公司正在办业务,营业执照上盖着莲湖区行政审批专用章,看起来感觉是专门做这行的,我就把房子交给了这家中介公司。”

  “从2024年5月开始,这家公司每季度给我交一次租金,提前一个月交。但到了2025年1月21日该到第三次交房租时,这家公司却没有交。1月25日打电话说不续租了,让他们给结账也不给结。春节前的1月28日我多次催要,才给了5000元,账只结算到1月21日。今年2月25日,就联系不到人了。”

  “报警后,警察打电话联系到了这家公司负责人。这个人在外地,只说是让房里的租客搬出去。警察说,你不退钱人家怎么搬?人家就说了一句:资金链断了,没钱。警察说,这是打的擦边球,管不了。对此事也不予立案。”

  谢女士说:“目前5间房中有的租期已到,有的租期还有好几个月。我是受损害最大的,这家公司欠我租金将近1万元,所以希望房客也都能承担一些。”“因为家里有老人需要照料,我本来是想省点心才把房子交给了中介公司,没想到却是这样的结果。”

  维权难:

  该公司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房客说新办公地点也找不到人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通过“企查查”查询发现,“西安京品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2月4日。仅仅几个月之后的2024年7月30日,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已将该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原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2024年12月6日,该公司又发生了住所变更,变更前为“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三路财富中心二期C座1709室”,变更后为“西安市雁塔区丈八北路与富鱼路十字西北角大茂城公寓1幢2单元22009号”。

  同时,该公司还有涉及司法案件信息3条。其中两条案由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身份均为被告;另一条为执行案件,案件身份为“首次执行被执行人”,执行标的3000元,立案日期为2024年7月29日。另外在“消费保”平台上,还有多条信息投诉该公司不给租客退押金。

  小王说:“这家中介公司说让我们先搬走,然后再分期给我们退钱,但这话并不可信。我前几天去了这家公司新的办公地点——高新区丈八北路地铁口大茂城1栋2单元2209,发现他们已经不在那里了。所以,他们这样说肯定是为了拖延时间。我们还在网上查到,这家公司被很多人投诉过,都是投诉这家公司不退押金,跟我们的情况差不多,时间还是去年的,看来这家公司一直都是这样干的。我们向12345、12315、‘消费保’都投诉了,也向法院提交了起诉书,但目前还没有结果。”

  3月3日下午,记者多次联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及另一名负责人,但电话均未能打通。

  小王告诉记者,现在他们正在和房东协商,打算先给房东交一些租金,然后再通过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双胞胎”:

  同一法定代表人 在西安和济南均注册有公司

  据小王介绍,在维权过程中她了解到还有不少人和她一样,都是通过“西安京品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租房而蒙受了损失。

  聂先生告诉记者,他也是通过该公司在大茂城北楼1740租了一套loft公寓的二楼,也是因为这家公司不给房东足额交房租,导致他租期未到而被房东“逐客”,损失一个月租金、一个月押金、一个月物业费共计4000元。“这家公司后来的注册办公地点也在大茂城,我去看了是个虚假地址,现在也联系不上了。”

  徐女士说,她通过该公司在西三环外东晁乐府租了一间合租房,租期为2024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5日,因为该公司不给房东足额交房租并单方解约,房东让她在租期未到的情况下提前搬走,导致她损失了将近4个月的房租及押金、管理费等合计7165元,目前也联系不上该公司。

  在“企查查”上还可以查到,“西安京品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王某某”,而“济南京品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王某某”,且两家公司的联系方式为同一手机号,因此很可能为同一人在两地注册的不同公司。

  而“济南京品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不仅被列为经营异常,还被标注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该企业共有16条自身风险,包括司法诉讼14条,监管处罚2条,其中司法诉讼占比为87.50%。

  和该公司相关的开庭公告从2023年底到目前共有21条,历史开庭公告2条,案由基本都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目前涉及司法案件8起,均为被告或被执行人,案件金额2.29万元。其中,“王某某”3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4次被列为被执行人,3次被限制高消费3次。

  其实总结起来,类似公司和“二房东”差不多,但专门钻空子以半年为期限从租客手中多收预收租金、物业费以及所谓的管理费,而给房东则以季度来交房租,租期中途就单方解约,不仅不足额给房东租金,也把矛盾转嫁给房东与房客,最终跑路失联导致房东提前收房、租客蒙受损失。

  律师建议:

  若同一公司同类案件一再发生

  且数额较大的有必要以诈骗来定性

  类似事情为何会频频发生?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朝泽认为,目前对公司的注册和管理方面是存有漏洞的,这需要引起市场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另外从法律来说,相关部门也往往以纠纷来看到此类事件,而如果所有的纠纷都是同一模式,这种事情的本质是否也应该认为是精心设计的骗局和圈套?所以对于此类事件应该进行统计分析,全面分析界定其性质,涉案数额较大、次数较多的,不能仅仅按照民事案件来对待,而应该通盘考虑是否以诈骗来定性。若只是被动地发生一起处理一起,不仅会极大地浪费司法资源,也会对住房租赁市场甚至城市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马虎振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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