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文艳) 记者5月14日从市政府获悉,为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市政府办公厅印发《西安市加快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从规则机制对接、渠道建设、重点领域、发展环境、保障措施等5方面提出17条措施。
在促进内外贸规则机制衔接方面,促进内外贸规则标准衔接,落实国际标准跟踪转化机制。鼓励开展中欧班列、新能源汽车等优势领域标准化研究,加快推动贸易领域国际国内标准转化衔接。推进内外贸检验认证衔接,支持海关AEO(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交流和宣传推广,进一步优化AEO培育和认证工作机制,促进我市AEO企业数量稳步增加。推动跨境认证结果互认,鼓励检验检测机构提供线上“一站式”服务。促进内外贸监管衔接,促进内外贸资源要素顺畅流动。稳步推进监管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鼓励各方采信“三同”认证结果。
在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方面,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鼓励商品市场、百货商场、连锁超市、电商平台等批发零售企业开设绿色通道设立外贸产品内销专区、专柜,引导商圈、步行街、商场超市等消费集聚区开展出口转内销专场活动,鼓励开展外贸优品集市、外贸优品首发首秀首展等特色活动,丰富外贸优品消费场景,打造消费“西”引力。支持内贸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支持企业利用广交会、进博会、丝博会、西部国际采购展等国内重点展会开拓国际市场。放大平台牵引作用,推进国家级、省级示范步行街优化提升,加强省级商旅名街跟踪培育,打造内外贸一体化融合发展街区。
在加快重点领域内外贸协同发展方面,培育内外贸骨干企业,鼓励符合条件的内外贸企业申请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支持跨国大型供应链服务企业发展,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培育壮大内外贸一体化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强对重点外贸企业的联系服务,扩大中间品贸易规模,推动全市外贸稳进提质。培育内外贸融合发展产业集群,围绕太阳能光伏、汽车及其零部件、生物医药、五金机电、特色农产品等优势产业,打造内外贸特色产业集群。加强内外贸品牌建设,鼓励全市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与历史资源、文化IP和新消费品牌等跨界联动。加快跨境电商发展,开展“跨境电商+产业带”“中欧班列+跨境电商”培育行动,培育一批跨境电商产业园区。
在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方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高水平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完善内外贸信用体系,深化信用西安建设,完善信用分类监管,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畅通内外物流网络,推动中欧班列“枢纽对枢纽”多点升级,提升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功能。织密“空中丝绸之路”,增开更多国际航线,补齐空中运输短板,提升国际货运物流运力。依托西安“四枢纽一基地”和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持续完善国际物流网络和服务体系。强化内外贸人才支撑,搭建内外贸融合人才交流平台。
同时,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对内外贸一体化企业主体培育、市场渠道对接、重点领域发展、开放平台建设等给予支持。支持内外贸龙头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仓单融资、知识产权抵押融资等业务。
编辑: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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