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网友反映“老义烤肉(盛龙店)存在食品违法行为”,我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涉事门店开展现场调查处置工作。
目前已责令涉事门店停业整顿,经调查,该涉事主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款的相关规定,违法事实成立。我局已向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相关规定,对涉事主体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决定。
下一步,我局将举一反三在辖区开展肉制品经营专项整治,全力维护好辖区的食品安全。再次感谢广大网友及社会各界对未央区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6日
编辑:张佳萌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四川内江警方通报一起持刀伤人致死案:因车辆停放引起 嫌犯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