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石喻涵 实习生 杜淼 袁润泽)6月4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陕西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分为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自然生态、声环境、辐射环境、农村环境七个部分。
2024年全省国考10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88,同比改善5.8%;优良天数294.6天,同比增加11.7天;PM2.5浓度同比改善7.9%。111个地表水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07个,占96.4%,连续三年消除劣Ⅴ类断面,国家考核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根据《公报》,全省持续筑牢秦岭区域、黄河流域、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三大生态屏障”。
加强秦岭地区跨区域生态保护协同合作,健全常态长效保护机制,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督导执法检查,秦岭陕西段生态质量指数达到“一类”最高类别。
保黄河安澜。签订黄河流域(晋陕蒙段)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执法,黄河流域26处地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保持“长治久清”,黄河干流陕西段连续三年达到Ⅱ类水质。
护一泓清水。扎实推进白河县硫铁矿污染治理,有序实施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汉丹江干流出境断面水质持续保持Ⅱ类及以上。
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4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2个,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46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50个。坚决禁止打着生态环境保护幌子搞“一刀切”行为,积极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公报》提到,陕西省推进蓝天保卫战。制定我省《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的实施意见》,推动产业、能源、供热、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制定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绘制关中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图谱”,兴化集团搬迁改造正式启动。
优化排污权交易管理流程,全年完成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783笔,成交总额1.25亿元。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推动陕西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措施》,累计为综合能源利用等19个项目提供75.7亿元资金支持。
在全国率先出台《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对涉重金属矿山环境污染防治的8个标准立项。制定《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违法案件显著轻微认定细则》,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4545.08万元。
编辑: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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