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徐颖)6月5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该厅日前联合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作出安排部署。
作为全省幸福河湖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实施意见》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切实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及工作路径4方面着手,明确要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优势,以流域为单元,统筹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和岸线保护,治水之害、用水之利、彰水之美。到2030年,全省以“母亲河”为重点建成一批幸福河湖;到2035年,全省江河湖泊保护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河湖面貌全面提档升级。
“建设幸福河湖是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陕西将以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科学水管理、健康水生态为目标,实施河湖综合治理,全面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说。
为全面推进此项工作,省河长办组织编制《陕西省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投资参与幸福河湖建设;着力构建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贯通一体的河湖保护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幸福河湖长效运行管护机制,明确河湖管护主体;探索幸福河湖碳汇交易试点研究,多渠道筹措河湖管护经费,持续提升河湖安全保障水平。
编辑:宁姝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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