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视新闻 时间:2025-06-19 09:41:11 编辑:张进 版权声明
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将于6月21日至23日举行
在积极备考之余
考生和家长们也都非常关心
啥时候出中考成绩?
目前
咸阳已公布了中考成绩查询时间
渭南、宝鸡等地公布招生方案
咸 阳
6月18日咸阳市教育局发布
《咸阳市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具体内容
咸阳市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有关单位:
现将《咸阳市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切实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引导学校内涵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公正,推动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二办〔2025〕 3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实施阳光招生。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行统一组织考试,网上填报志愿,统一录取程序,分级分批录取。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严格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严格入学管理,实施阳光招生。
(二)实行“同城招生”。秦都区(含高新区)、渭城区实行同一区域、同一标准招生,促进咸阳市区教育协调发展。
(三)实施“公民同招”。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同步填报志愿、同步录取,县市区范围内执行同一最低控制线,促进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内涵发展。
(四)坚持定向配额招生。将优质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县市区内各初中,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五)推进职普融通。鼓励具备条件的中职学校整建制转设综合高中。转设的综合高中要科学研判办学条件、师资状况,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招收一定数量的普通高中学籍学生,提高普通高中入学率,推进职普融通。
(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实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录取办法,促进学校全面育人、学生全面发展。
二、招生依据和形式
(一)全市普通高中招生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笔试、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特长生招生还要进行专业课测试。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为820分,其中文化课笔试760分(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80分、化学6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60分、生物学60分、地理60分),体育与健康考试60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及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均须达到C等级以上,方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三)特长生专业课测试分体育、音乐和美术三类,每类测试项目满分为100分,由各县市区根据学校特长生培养方向确定具体考试项目并组织实施〔秦都(含高新区)、渭城两区统一组织实施〕。
三、招生学校资格
凡我市辖区内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及受到停止招生资格处理的学校不得招生;建校已满三年但未通过省级标准化普通高中评估的暂停招生;中职学校整建制转设综合高中,须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报省教育厅备案;其他按规范程序审批的普通高中及综合高中均具有招生资格;具备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由县市区教育局确定,原则上每个县市只能确定1所学校,秦都(含高新区)、渭城各不多于2所学校。所有具备招生资格的公办、民办学校名单由市教育局公布。
四、招生计划和范围
(一)我市区域内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各县市区根据国家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的要求,结合辖区内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师资状况、办学水平及2025年初中毕业生人数等,按每个班级班额不超过50人进行编制,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公布。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全市统招计划和县市区招生计划两类。市上公布的招生计划,是各县市区和学校的具体招生人数,任何县市区和学校不得突破。
(二)全市统招计划
全市统招计划是指市区内部分省级示范高中(即咸阳市实验中学、彩虹中学、咸阳中学、咸阳启迪中学)面向市区以外的县市招生的计划。全市统招计划未录满的,余额调配至县市区招生计划。
(三)县市区招生计划
1.普通生招生计划。是指县市区区域内所有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及综合高中)面向本县市区招收普通生的计划。三原县综合高中、旬邑县综合高中已按程序审批,可以在本县内招生。
2.特长生招生计划。指具备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区〔秦都(含高新区)、渭城为同一招生区域〕招收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的计划,原则上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及具体招生计划由县市区教育局确定,报市教育局备案公布。
3.定向初中招生计划。优质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本县市区各初中。具体学校、分配比例和数量由县市区确定并按有关规定实施。
(四)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
已录满计划的学校不再增加;未录满计划的学校,剩余招生计划不能调剂到其他学校。
五、招生最低控制线
(一)全市统招最低控制线、县市区招生最低控制线执行同一最低控制线,由市教育局具体划定。
(二)特长生招生最低控制线。报考特长生的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当地县市区招生最低控制线75%以上,分类别按其专业课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报考体育特长生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中身心健康评价结果须达到A等级;报考艺术特长生的考生,艺术素养评价结果须达到A等级。各县市区在填报志愿前公布特长生专业课测试成绩。
六、志愿填报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均须在网上填报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之后,考生在全市2025年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2)规定时间内登录咸阳市教育局网(http://jyj.xianyang.gov.cn/)填报志愿。各类志愿一次性填报,分类予以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填报志愿之前,考生要认真阅读填报说明。未在网上填报志愿者,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普通高中志愿分三个层次:
(一)全市统招志愿。凡咸阳市区以外县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本县市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可填报咸阳市实验中学、彩虹中学、咸阳中学和咸阳启迪中学。每个考生可以填报1-2个志愿。
(二)县市区招生志愿。分两类:
第一类是普通生志愿。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本县市区招生最低控制线的,依据成绩和入学愿望,咸阳市区考生可以填报市区内1-3所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其他县市考生可以填报本县市内1-2所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及综合高中)。
第二类是特长生志愿。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考试报名所在地县市区〔秦都(含高新区)、渭城为同一招生区域〕招生最低控制线75%以上,且综合素质评价身心健康或艺术素养评价结果达到A等级的考生,可相应填报本县市区具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学校。报考特长生的考生根据个人成绩状况也可兼报其他类志愿。
(三)征集志愿。县市区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征集志愿。全市统招计划不征集志愿。
七、招生录取
(一)录取方式:市教育局负责全市统招志愿的具体录取工作;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县市区招生志愿和征集志愿的具体录取工作。各类录取结束后,考生可在全市2025年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规定时间内登录咸阳市教育局网(http://jyj.xianyang.gov.cn/)查询录取结果。
(二)录取依据: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特长生专业课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者优先录取。军人子女、公安英烈英模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优待政策。
(三)录取顺序:先录取全市统招志愿,再依次录取县市区招生普通生志愿及特长生志愿。全市统招志愿被录取的,县市区招生普通生志愿不再录取;县市区招生普通生志愿被录取的,特长生志愿不再录取。
八、入学管理
(一)被普通高中正式录取的学生,由县市区教育局依据录取结果,向学生发放骑缝加盖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专用印章和录取学校印章的《录取通知书》。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持《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两周内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在普通高中就读期间,本县市区内不能转学,需跨县市区转学的,不能转入高一层次级别的高中。录取结果是考生建立全国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籍的唯一依据,未被录取的学生不予建立学籍,不能取得在校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不能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二)凡在外地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咸阳户籍考生,欲回我市普通高中高一就读,必须在被当地普通高中录取并建立学籍后,按规定转学到我市同层次学校。
(三)招生工作结束后,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九、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职责,夯实工作任务,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平稳有序。秦都、渭城和高新区要加强协调,联合成立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做好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市、县两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组织和技术支持。6月30日前,各县市区将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特长生专业课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光盘形式上报市教育局。
(二)完善工作机制。要建立科学严密的工作规程和制度,考试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程序等重要关口务必严谨、细致。要统筹做好考务组织工作,确保考试和招生工作安全顺利实施。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工作流程和政策要求,设立举报咨询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咨询。完善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和处理考生及家长的疑问和矛盾。健全监督机制,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参与考试招生工作全过程,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阳光运行。
(三)加强宣传引导。招生考试政策专业性强,层次较多。各县市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惑释疑,对不实信息及时予以澄清。
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所填志愿一经提交确认将不得更改。各县市区要组织初中学校相关管理人员及毕业年级班主任、科任教师,认真研读并准确掌握相关政策,通过召开家长会、班会,帮助学生和家长了解招生政策和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等,明确填报志愿的规定要求,指导和服务考生,根据个人志向、学业成绩和普通高中学校的食宿条件等科学、慎重、按时填报志愿,避免因政策不明晰而给学生高中入学带来影响,尽力降低志愿填报不慎的风险。各初中要在召开学生、家长招生政策解读会后,组织学生及家长确认签字,学校留存。坚决禁止任何学校和教师违背考生意愿、干预和代替考生填报志愿。
从2024年起,省教育厅已明确要求全面取消跨市招生,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凡在我市参加考试的学生将不能被市域外的普通高中录取并建立学籍。要提醒考生和家长不要相信违规跨市招生的虚假宣传,凡因未按时有效填报志愿不能被我市普通高中录取,被外地市普通高中违规招收后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其责任由家长和考生自负。
三原县、旬邑县要做好职教中心转设综合高中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引导考生和家长合理选择填报。
(四)加大监管力度。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工作备受社会关注,必须严明纪律,阳光操作。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严禁以借读、试读、跟班随读等名义擅自违规招生;严禁任何学校和办学机构以各种名义提前或自主招生;严禁任何性质的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乱收费和以择校、借读名义的高收费行为。严格控制班额,严禁违规收费招收线下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普通高中在考生填报志愿期间私自设定分数线,蓄意虚假宣传;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喜报”和升学率。要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教育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整治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招生工作问责制度,严肃执纪问责,从严查处招生工作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招生行为,将视其情节予以通报、撤销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称号,调减下一年招生计划、停止招生或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并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工作风清气正。
咸阳市教育局
2025年6月18日
咸阳市2025年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咸阳市2025年普通高中
考试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咸阳市普通高中学校
代码及有关办学情况
渭 南
渭南市教育局发布关于
做好2025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渭南高级中学、渭南初级中学:
为切实做好2025年初中毕业升学工作,发挥考试评价对初中教学的正确导向作用,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提升基础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5〕3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二办〔2025〕3号),现就我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对象
符合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条件的八年级和九年级学生。
(二)考试科目、方式、分值与时长
1.八年级学生考试科目
(1)笔试科目:生物学和地理,共2科2卷,两科分值各60分,考试时长各60分钟,考试成绩计入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凡未参加全省2024年生物学和地理考试的九年级考生,随同2025年全省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参加补考,成绩计入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
(2)实验操作考试科目:信息技术上机操作和生物学实验操作,两科分值各10分,考试时长各15分钟。考试具体办法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
2.九年级学生考试科目
(1)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共7科7卷。其中,道德与法治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均为闭卷笔试。语文科目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各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长分别为:
语文12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
数学12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英语120分(其中听力3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物理80分,考试时长80分钟;
道德与法治80分,考试时长80分钟;
化学60分,考试时长60分钟;
历史60分,考试时长60分钟。
(2)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总分60分。记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计分科目,具体按照《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陕教〔2020〕170号)执行,考试项目及办法另行通知。
(3)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满分值各10分,考试时长各15分钟,考试具体办法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三)命题、评卷及相关考务实施
2025年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省上统筹把握“两考合一”考试定位,统一命题、制卷,并制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进行试场编排,并组织实施评卷、统分等工作,各县市区组织实施考试。
(四)学业水平考试以分数阅卷、以等级方式呈现
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笔试科目成绩采用试卷原始得分登记,成绩以分数和等级方式并列呈现;体育与健康考试现场给出成绩,成绩以分数和等级方式并列呈现;所有操作考试科目现场给出成绩,成绩以分数和等级方式并列呈现;音乐、美术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
等级呈现方式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和D(不合格)四个等级。学业成绩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为初中学生毕业要求。
(五)考试时间安排
1.九年级学生笔试科目及时间
英语听力试题采用“英语听力光盘”或“英语听力U盘”播放的办法进行。英语学科考试当天,上午8:25播放英语听力考试提示语,8:30-8:50播放听力试题内容。
各县市区的所有考场务必在考前调试好使用“英语听力光盘”或“英语听力U盘”的播放设备,确保各考点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英语听力试题播放工作。
2.八年级学生笔试科目
3.八年级学生参加的信息技术上机操作考试、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及九年级学生参加的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在5月份完成,市县两级电教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所有考生必须参加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上机操作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中“学业水平”的考查内容。凡未参加或成绩为“不及格”者,各类学校均不予录取。
除统考科目外,音乐、美术及综合实践活动等其他科目的毕业考试、考查由学校随教学进度安排进行,考试成绩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中“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的考查内容。
4.九年级学生参加的体育与健康现场考试由各县市区具体组织实施。
5.各类特长生均须参加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六)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各县市区按照《陕西省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执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必须装入学生档案。综合素质评价6个维度中低于4个A级的,省级示范高中不予录取;评价等级有1个D级的,各高中学校均不予录取。
二、普通高中招生
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实行统一时间网上填报志愿、统一时间组织录取和公示结果。
成绩公布方式:一是考生可通过渭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成绩;二是通过关注“渭南教育”微信平台查询成绩;三是考生可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和所在初中学校现场查询成绩。
(一)成绩公布后,全市统一公布分类录取最低控制线,由考生依据个人意愿,自行填报录取志愿。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采取统一时间,集中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结束后,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公布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后的录取结果作为学籍注册和建档管理的依据。
三、考生建档
(一)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全部建立电子考籍档案,招生录取使用电子考籍档案录取。考生考籍档案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建。
(二)考生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在规定时间内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或身份证、户口本)到毕业学校办理学籍档案转移手续,考生报到时学籍档案交录取学校,开学一周未报到或报到后自行离校的考生视为放弃新生录取资格。
四、学籍管理
各县市区和普通高中按照市上的录取结果,依据《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做好高一新生的建档工作,在招生结束后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学籍的录入和审核工作,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严禁同时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秋季开学后,市教育局将组织各县市区对普通高中新生入学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学籍注册与实际就读是否一致,严查空挂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在校就读等现象,严查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和大班额等情况。
五、落实好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相关政策要求
(一)强化市级统筹管理。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建立和完善招生管理机制。各县(市、区)要按照职普融合发展的原则,依据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等情况,科学合理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因地制宜扩大综合高中班试点范围并增加招生数量,综合高中(班)应至少设置1个(门)职业教育专业(课程),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程序和纪律要求,做好招生各环节的组织监管。
(二)合理确定招生范围。渭南高级中学80%的招生计划面向临渭区、高新区招生,其余计划面向临渭区、高新区之外的县(市、区)招生;瑞泉中学、渭南中学90%的招生计划面向临渭区、高新区招生,其余计划面向临渭区、高新区之外的县(市、区)招生。其他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区)招生,不得违规超计划、跨县(市、区)招生。具有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所招的特长生可面向全市招生。渭南高级中学、瑞泉中学、渭南中学要将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临渭区、高新区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其余各县市区确定的优质普通高中要将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所在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定向招生对象仅限初中阶段一直在中考报名学校(定向招生计划学校)就读的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各县市区在上报招生计划时要把实行定向招生的学校确定下来,并上报定向招生学校的指标分配情况,经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示。
(三)科学编制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分为统招计划和定向生计划,特长生计划和特色课程班计划包括在统招计划内。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依据区域内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办学规模、往年招生结果、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年度目标以及初中毕业生数量等情况,以每班50人的标准,逐校确定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建议数,并于2025年6月10日前,将《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备案表》(附件1)、《2025年综合高中(班)招生计划备案表》(附件2)、《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改革重点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市教育局审批。由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县市区和学校的招生计划,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规范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纳入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计划,计划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学校(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师资状况和基础条件核定特长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学校不得随意扩大特长生的招生规模,变更招生方式。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专业测试以县市区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渭南高级中学特长生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执行。各县市区特长生招生计划及方案未经市教育局审批,不得组织开展专业测试等相关招生考试工作。具体测试时间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测试结束后,按1:1的比例以县市区为单位逐校将特长生专业课初录合格学生名单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同时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上报审核时间为7月7日至11日,凡未按时上报的,取消特长生招生计划。
(五)严格规范跨区域招生。所有普通高中要以审批地招生为主,生源不足时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招生。未经市教育局同意,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区招生;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的报名、招生录取等工作,必须通过市上建立的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开展。招生录取结果确认后,由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按照市上提供的普通高中招生名单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凡我市户籍在外地参加中考的学生,应当被考试地高中录取后,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跨区域转学到我市同类同层次学校就读。民办学校录取市内县域外的毕业生,必须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
(六)保障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权益。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军人子女、公安子女和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随迁子女按照《渭南市教育局 渭南市公安局 渭南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渭教发〔2024〕21号)执行。各县(市、区)要按照省级有关文件规定,为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提供便利。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协调好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教研室、学校等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切实加强考试和阅卷各环节的组织管理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办法,科学利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充分发挥招生工作对教育公平和育人水平提升的促进作用。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维护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严格落实招生工作纪律要求,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生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公布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在招生过程中发生违规招生、违规办学、未使用市级统一的招生录取网络平台以及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违规宣传行为的学校,将采取限制申报评优树模、调减招生计划、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黄牌提醒或直接摘牌等措施;对于违规情节较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学校,将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对学校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的,将依规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准确、全面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建立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招生政策、招生各环节和特殊群体入学政策的宣传,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推进“阳光招生”。要大力开展“三个课堂”、学校风采展示、记者媒体进校园、名师名家宣传等活动,让群众对身边的好学校加强认识认可。积极宣传优质均衡发展成效,积极引导全社会形成科学的教育观、价值观,共同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
联系人:郭孟凯 电话:0913-2930839
邮箱:wnjjk@0913edu.cn
渭南市教育局
2025年6月6日
宝 鸡
宝鸡市教育局发布关于
宝鸡市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推动高中阶段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二办〔2025〕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严格执行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持续完善省级指导、市级为主统筹管理和具体实施的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机制,坚持属地招生、公民同招、多元评价、择优录取、深化改革、协调发展,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和招生录取,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持续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
二、计划管理
(一)招生范围。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按照市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范围、计划、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本区)范围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地处县域的在本县招生,地处主城区的在“五区”(渭滨区、金台区、陈仓区、凤翔区、高新区)范围内招生。姜城中学、宝鸡方塘高级中学、宝鸡春玲美术高中等艺体特色高中在“五区”招生。县域学位不足或生源不足的,由市教育局统筹调剂。
(二)招生资格。所有普通高中严禁违规跨市域招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或自行线下招生。定向招生对象为初中阶段一直在中考报名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通过全市艺术专业测试、中考体育成绩达到体育专业合格线的考生,方可填报艺术、体育特长生志愿。为缓解部分县中学位压力,经省教育厅核准,在继续压减市域内跨区域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宝鸡中学可面向“五区”以外县招收少量学生。因地制宜扩大综合高中班试点范围并增加招生数量,综合高中班应至少设置1门职业教育课程,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招生计划。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市教育局根据初中毕业生数量等情况下达县区招生计划,有序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各县区教体局根据区域内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办学规模、消除“大班额”等要求,科学编制分校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核准、省教育厅备案后向社会公布。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要将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向办学质量提升明显的薄弱初中倾斜,定向招生计划不得跨区域分配,鼓励学校结合实际适当提高定向生招生比例。具有艺术、体育、小语种等特殊类型学生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可招收艺体、小语种特长生,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学校计划总数的5%。首次参与综合高中班试点的学校综合高中班招生计划不超200人(按照每班不超过50人编班管理),已参与试点且办学成效显著的学校综合高中班招生计划可适当增加,但不超过该校招生总数的60%。
三、志愿填报
市教育局划定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艺体特长生录取控制分数线,随中考成绩一并向社会公布。综合高中班录取分数线由各县区教体局划定向市教育局报备,并向社会公布。考生中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宝鸡市教育云平台(www.snbjeduyun.com),在“中考中招管理系统”填报志愿。
(一)第一批次志愿。户籍或学籍在“五区”的考生,可填报宝鸡中学、宝鸡南山中学志愿;艺术、体育特长生可填报姜城中学(艺术、体育)、宝鸡方塘高级中学(艺术、体育)、宝鸡春玲美术高中(美术)志愿;符合定向生条件的考生还可填报宝鸡中学、姜城中学、宝鸡春玲美术高中定向志愿。“五区”外指标到校的考生,可填报宝鸡中学志愿;“五区”外考生,可填报南山中学小语种特长生志愿。
(二)第二批次志愿。考生按本人学籍或户籍(二选一),选择填报一个县区内的1-3所公办高中。符合定向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填报1所省级示范高中或省级标准化高中。符合综合高中班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填报综合高中班志愿。
宝鸡一中考生在金台区参加中考报名和考试,可填报金台区的高中,也可按户籍填报所在县区的高中(二选一)。
高新区所属六镇初中学校考生,按户籍或者按学校原隶属关系填报所在区的高中。宝鸡高新中学、宝鸡高新第一中学考生,可按学校所在辖区填报渭滨区的高中,也可按户籍填报所在县区的高中。
移交到地方政府的原企业子校所在企业的职工子女,户籍或学籍在原企业子校所在县区的,可按地方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协议填报原企业子校。
艺术、体育特长生可填报所在县区有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公办高中。
(三)第三批次志愿。考生根据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填报1所民办高中,符合定向生条件的考生可填报1所省级标准化民办高中定向志愿。
四、严格招生录取
(一)录取方式。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由县区教体局和考试管理部门统一实行网上录取,录取结果在宝鸡市教育云平台公布。
(二)录取原则。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综合评价,关注特长;双向选择,择优录取;阳光招生,公开公平。
(三)录取依据。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
1.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为“4+4”:以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作为基础录取计分科目,同时将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作为录取计分科目,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计入对应科目成绩并计入录取总分。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达到C等及以上者,普通高中方可录取。考生中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较高者。
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单项为D等者不予录取;地理、生物科目考试单科成绩为D等者不予录取。
(四)优待政策。按照《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教〔2017〕9号)有关规定,除国家规定的优待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与此同时,要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并为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提供便利。
1.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军区政治工作局、陕西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陕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陕政〔2023〕152号)执行。
2.公安子女教育优待按照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印发的《陕西省公安英烈及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陕公政〔2019〕92号)执行。
3.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省教育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印发的《陕西省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细则》(陕应急〔2019〕147号)执行。
考生同时具备多项加分的,只按最高项加分,不累加。
(五)录取规则
1.市教育局组织录取填报第一批次志愿的考生。各县区教体局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录取填报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志愿的考生,市教育局审核。
2.按照考生中考成绩和所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考生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但报考学校招生计划已经完成的不予录取。所有高中不得招收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考生。
3.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工作由市考试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按专业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体育特长生专业成绩采用中考体育考试成绩,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五、加强学籍管理
各县区、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9〕16号),按照“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要求,加强审核和督查,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做好新生学籍注册工作。所有普通高中严禁从外省市直接招生和跨省市录取,严禁同时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秋季开学后,各县区要全面组织开展普通高中新生入学情况检查工作,重点核查学籍注册与实际就读是否一致,严查空挂学籍、违规招收借读生、无本校学籍实际在校就读等现象,严查无计划、超计划招生、招收线下生和大班额等情况,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六、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全面负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科学高效、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通过完善制度和严格程序,指导县区规范开展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各县区教体局要组建领导机构,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实施。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区教体局要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广泛宣传普通高中招生办法,公示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因宣传内容不规范不准确、宣传解读不到位而引发不良影响。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及时予以澄清。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完善监督举报制度,公布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现的违规招生行为以及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违规宣传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各类评优资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监管不力、失职失责的主管部门追究相应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按干部隶属关系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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