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彦刚)7月8日,记者获悉,为打造一批县域普通高中(以下简称“县中”)领军教育教学人才,有力支撑县中全面振兴,根据教育部实施全国县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的要求,陕西省教育厅决定实施县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
据悉,实施县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目标任务是:设立县中头雁教师岗位,由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组织协调能力突出的县中优秀教师担任。给予专项资金支持,鼓励头雁教师建立工作室,成立县域内学科专业发展共同体,为县中教师搭建交流成长平台,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教研、培训活动,辐射带动县中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振兴和高质量发展。
计划的实施范围是:全省县(县级市)举办的普通高中任教教师,首批共24人,全省各地具体名额分配可登录陕西省教育厅网站查询。
推荐条件要求,被推荐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积极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热爱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师德师风高尚,为人师表、敬业爱生、廉洁从教,具有良好的教师形象。
坚守培根铸魂,教育思想科学,教育理念先进,育人成效显著。潜心钻研教学教法,专业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在“双新”改革、人工智能助力教育变革、创新拔尖人才培养等教育发展前沿领域有积极成效。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组织能力,协调带动县域内本学科教育教学发展,在指导、培养中青年教师方面有一定经验。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获得过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优秀教师,可放宽职称条件到中小学一级教师。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长期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教研工作,50周岁(含)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55周岁(含),其中学校校领导占比不超过总数的30%。
实行聘期制管理,每批聘期3年,连续聘任不得超过两届。首批从2025年7月开始,到2028年7月结束。
将由入选教师建立县中头雁教师工作室,科学制定工作室建设方案,开展以课程育人、课堂教学、实践教研以及学生研究为主的“教学研”活动,同时通过听课评课、示范课、专题讲座、师徒结对、送培送教等方式,加强成员教师培养和指导,打造县域一体化发展教师团队。工作室包括本县域该学科骨干教师代表、“优师计划”教师等,人数最多不超过15人,35岁以下青年教师比例不少于20%,“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计划”入选教师予以优先考虑。
在完成所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基础上,紧跟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前沿,积极参加省、市、县各级教育教学改革活动,带领工作室成员深入调研本地区教育实际,对教学方法、课程建设、教育管理等工作开展本土化改革,探索形成一批区域内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志性教育教学成果。
编辑: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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