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上午,国家消防救援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上半年全国消防安全形势。
上半年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7048起
国家消防救援局新闻发言人、政策法规司高级指挥长刘激扬介绍,今年上半年共接报火灾55.2万起,亡1084人、伤1149人,直接财产损失40.8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上升0.04%,基本持平;亡人、伤人、损失分别下降6.2%、16.9%和9.3%;其中,较大火灾37起,同比减少8起;重大火灾2起,同比持平;未发生特别重大火灾,同比减少1起。从查明起火原因的火灾看,引发火灾较多的有四类原因,分别为电气故障、生活用火不慎、吸烟和遗留火种。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7048起,同比下降44.7%;焊割作业引发火灾2243起,同比下降26.5%;接报外墙保温材料相关火灾715起,未造成人员死亡,且从1月份的233起,逐月下降至6月份的45起,下降趋势明显。
电动车非法改装大量存在
违规停放行为屡禁不止
国家消防救援局新闻发言人、消防监督司一级指挥长孙毅军表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一些根本性问题还没完全解决,需要加快推进。
一是停放充电设施建设还有缺口。现在全国住宅小区已建成投用充电端口有3900余万个,住宅小区总体配建比约为20%,这个数字距离各地确定30%左右的目标值还有一定差距。区域发展也不平衡,江西、宁夏建设较快,广东、广西、山东等地配建比较低、缺口较大。
二是老旧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淘汰需要较长周期。全国在用电动自行车总量约为3.8亿辆,尽管国家推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今年上半年已置换旧车846.5万辆),但不可能在短期内全部置换为符合新国标的安全水平较高的新车,老旧车辆和电池带来的火灾隐患将长期存在。
三是违规停放行为屡禁不止。近期,上海杨浦一5层居民楼发生火灾,造成4人受伤,就是停在一楼楼梯间的电动自行车自燃所致,而在楼外非常近的地方就有一处停车棚,说明部分居民的风险意识和安全使用习惯尚未形成,各有关方面还应加大宣传教育和规范管理力度。
四是非法改装行为还大量存在。近期央视报道了广西南宁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已形成产业链问题,一个市场里数十家店铺都现场提供改装服务;电商平台上也有不少店铺公开直播做起了销售、改装一条龙的生意,声称“除了车牌是电动自行车的,其他都是摩托车配件”。今年以来,各地开展质量监督抽查1583批次,立案查办非法改装案件1767件,召回缺陷产品974批次、产品11.9万件,但从实际情况看,查处力度还不够,还有很多监管难点。
孙毅军表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的效果,最终还是要体现在能否给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产品和使用环境,体现在能否有效压降火灾数量和人员伤亡。全国整治行动专班将继续以问题为导向,逐项落实任务要求,尽快达成预期工作目标。
架空层能否停放电动自行车?
未禁止但有条件
近期,《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发布,将住宅建筑架空层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纳入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要素,是否意味着架空层不能停放电动自行车?
对此,刘激扬表示,规则的修订吸收了近年来火灾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发生在2024年的南京市雨花台区某居民住宅楼“2·23”重大火灾事故,就是将事故教训转化为判定要素的典型案例。此次火灾中,建筑架空层夜间停放的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热失控起火,引燃周边的电动自行车蔓延扩大成灾,火灾产生的高温烟气从架空层涌入采光通风井,引燃了不同楼层住户在采光通风井内搭建并堆放的可燃物,导致火势在垂直和水平方向迅速蔓延,有毒烟气侵入居民户内,造成重大伤亡。此次火灾火势迅速蔓延并造成重大伤亡的关键原因,是住宅建筑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与建筑采光通风井之间相互连通,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为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在修订《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时,将“设置在住宅建筑架空层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或充电场所与建筑的采光通风井、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这一关键的致灾因素,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要素。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前移火灾防控关口,防止类似火灾重复发生。“这一判定要素,并没有禁止在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而是引导在满足消防安全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停放充电。”刘激扬说。
编辑:王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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