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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3万多只走私冻鸭制作酱板鸭 随机抽检均呈阳性

来源:红星新闻 时间:2025-07-21 13:49:56 编辑:唐港 作者: 版权声明

7月2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权威信源了解到,因从越南、缅甸走私3万多只“冻鸭”制作酱板鸭,湖南常德5名酱板鸭企业负责人一审获刑。

其中一名被告人供述,走私冻鸭每只比市场价便宜两三元,他想降低成本多赚钱才这样做。另有负责烤鸭工序的企业员工指证,负责人害怕检查,故走私鸭到货以后就马上烤掉,不会到仓库放很久。走私的几批“鸭子很脏,清洗起来很麻烦,包装上面只有日期,没有产地。”

湖南酱板鸭(资料图)。图据IC photo

7月19日,湖南常德市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称,在明知供货方无法提供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涉案人员通过故意逃避监管等方式,多次购入和使用未经国家法定检验检疫的走私越南冻鸭作为原料生产酱板鸭,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自2023年案发以来,我局将涉事企业及酱板鸭行业风险等级动态调整为高风险,纳入县级重点监管名录。”

走私3万多只冻鸭制成酱板鸭

随机抽检:禽流感病毒核酸均呈阳性

经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12月至2023年7月期间,违法人员杜某某(已判决)、孟某某(已判决)明知为防止H5N1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国内,国家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自2004年起已禁止直接或间接从越南输入禽鸟及其产品,但为谋取非法利益仍然与违法人员罗某某(已判决)、黄某某(已判决)合谋走私越南鸭到国内销售。

以上4人商定,由杜某某负责出资,罗某某具体负责在越南联系建厂、收购越南老鸭进行屠宰、加工成冻鸭或烘干成半成品后联系“保货”的中国和越南违法人员,通过中越边境走私进入中国境内广西南宁、崇左等地区,由罗、黄二人负责接货、结算“保货”费用后联系冷链车将走私越南鸭运往常德,交由杜、孟二人销售给被告人雷某某、陈某某、吴某、杨某某、姜某某等人用于制作酱板鸭产品。其间,上述人员另外还将缅甸烤鸭走私入境后空运至常德市,违法销售给被告人陈某某等人。

法院认为,2023年4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雷某某为其经营的湖南金信源食品有限公司向孟某某采购白条冻鸭作为原材料加工制作酱板鸭出售,在明知对方无法提供鸭子的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还先后4次向其购买走私越南冻鸭18373只,并向孟某某转账支付货款人民币83.28万元。雷某某将走私越南鸭加工制作成酱板鸭后销售。经常德市武陵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4批走私越南鸭销售价值人民币112.07万元。案发后被告人雷某某向公安机关退缴人民币112.07万元。

同样,2023年3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吴某为其经营的酱羞府羞羞鸭食品有限公司向杜某某采购白条冻鸭作原材料加工制作酱板鸭出售,在明知对方无法提供鸭子的合法手续还先后二次向其购买走私越南冻鸭6040只,向杜某某转账支付货款人民币28.94万元。吴某将走私越南鸭加工制作成酱板鸭后销售,经常德市武陵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该走私越南鸭销售价值人民币37.45万元。案发后被告人吴某向公安机关退缴人民币37.45万元。

2023年3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陈某某为自己经营的王记益中香食品加工厂向杜某某采购白条冻鸭、烤鸭作为原材料加工制作酱板鸭出售,明知无合法手续,仍先后三次购买走私越南冻鸭5818只及走私缅甸烤鸭300只,共计6118只,并向其转账支付货款人民币284090元。除300只缅甸烤鸭因质量问题未对外销售外,陈某某将其余走私越南鸭加工制作成酱板鸭后销售。经常德市武陵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该走私越南鸭销售价值人民币35.49万元,缅甸烤鸭销售价值人民币18300元。

此外,被告人杨某某先后走私越南鸭2733只,走私越南鸭销售价值人民币16.04万元。被告人姜某某先后走私越南鸭2053只,销售价值人民币10.50万元。

一审判决提到,2023年8月28日,民警在被告人杨某某冻库随机抽取5只白条冻鸭送至长沙海关技术中心进行病毒核酸检验,检验结果为禽流感病毒核酸呈阳性。2023年7月27日,被告人雷某某、吴某、陈某某、杨某某分别被民警抓获归案。被告人姜某某2023年8月10日经民警电话通知后,当日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年3月24日628号公告:为防止HSN1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发布之日起禁止直接或间接从缅甸输入禽鸟及其产品。常德海关缉私分局认为,自发布之日以后直到案发,一直为现行有效的文件公告。

一被告人供述:

每只便宜两三元,每天能卖200多只

据被告人雷某某的供述,其自2005年开始从事酱板鸭的生意。走私鸭每只价格比市场便宜两三元,他想降低成本多赚钱。走私鸭子做成酱板鸭后,通过直营店按每只60元售卖。“两个直营店每天销售200多只,一个月销售6000只左右。”因手续、检疫来源不明,知情人越少越好,每次送到货,雷某某会马上加工生产成酱板鸭销售,购买的越南鸭已全部销售。

另有负责烤鸭工序的企业员工指证,负责人害怕检查,故走私鸭到货以后就马上烤掉,不会到仓库放很久。走私的几批“鸭子很脏,清洗起来很麻烦,包装上面只有日期,没有产地。”

法院查明,5名被告人的走私冻鸭进货价每只40元至50元不等。其中,雷某某的金信源酱板鸭销售单价为每只45元,零售价每只60元。陈某某的王记益中香酱板鸭真空装每只52元,批发散装价每只50元,老鸭批发单价每只46元,零售价每只60元;吴某自营酱板鸭材销售价真空装每只66元。

武陵区人民法院认为,5名被告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其中,被告人雷某某、吴某、陈某某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被告人杨某某、陈某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还有部分走私越南鸭、缅甸鸭未加工、销售,是犯罪未遂,对于该未遂部分可以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吴某、陈某某、杨某某、姜某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并结合其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的调查评估意见,依法对4名被告人宣告缓刑。

关于公诉机关对5名被告人可以宣告禁止令的公诉意见,考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对从业禁止有明确规定,可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从业禁止处罚即可。故不再对5名被告人宣告行业禁止。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雷某某、吴某、陈某某、杨某某、姜某某5名被告人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其中雷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25万元人民币;吴某、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并分别处罚金75万元和71万元;杨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处罚金25万元;姜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处罚金22万元。

红星新闻注意到,目前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武陵区人民法院称,如不服本判决,可在相应期限内向该院或常德中院提出上诉。对于被告人是否上诉,法院称不方便透露。

当地市场监管局:

实施专项抽检及“回头看”

对两家企业产品抽检16批次,均为合格

7月20日,金信源酱板鸭企业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2023年案发后,已引起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截至目前已经先后对企业进行了16次抽检(正常每年抽检一到两次),每次抽检结果均为合格。

上述员工介绍,企业被告人一审获刑后是否上诉,目前还不清楚。

红星新闻注意到,案发后,王记益中香食品加工厂已在今年4月更换经营者,新任经营者告诉记者,目前不了解被告人陈某某是否上诉。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

7月19日晚,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湖南金信源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雷某某、王记益中香食品加工厂原法定代表人陈某某,在明知供货方无法提供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通过故意逃避监管等方式多次购入和使用未经国家法定检验检疫的走私越南冻鸭作为原料生产酱板鸭,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武陵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通报称,自2023年案发以来,该局将涉事企业及酱板鸭行业风险等级动态调整为高风险,纳入县级重点监管名录,增加日常检查频次深度,实施专项抽检及“回头看”。2023年至今,累计对两家企业产品抽检16批次,抽检结果均为合格。2025年7月18日,该局组织执法人员再次赶赴现场核查,未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生产条件符合规范。后续该局将根据司法判决对涉事企业和相关负责人作出相应处罚。

(原题为《从越南、缅甸走私3万多只冻鸭制作酱板鸭,湖南5人一审获刑,细节披露;员工指证:鸭子很脏,负责人害怕检查,到货后马上烤掉》)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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