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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规范中小学幼儿园伙食费收费管理

西安新闻 三秦都市报 2025-07-30 08: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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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张艳芳)为进一步加强西安市中小学及幼儿园伙食费管理,切实保障学生权益,近日,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西安市中小学幼儿园伙食费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份文件针对当前学校伙食费管理中存在的痛点、难点,制定了全面、细致的规范措施。该新规将于2025年秋季学期起正式施行。

  《通知》清晰界定了学校伙食费的性质与管理模式。学校以自主经营、承包经营或校外供餐等方式提供集中用餐服务,向自愿就餐学生收取的费用均属伙食费范畴。其中,自主经营食堂的,伙食费实行服务性收费管理,必须单列收取、独立核算。承包经营或校外供餐的学校伙食费实行代收费管理,应缴入学校指定账户,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其适用范围包括西安市所有公办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和专门学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参照执行。

  新规的核心原则是“保本经营、收支平衡、不得盈利”。《通知》对成本构成与定价机制做出严格规定:

  成本核算精细化:伙食费成本仅限非财政拨付的实际耗用食品原材料、水电气暖燃料、人工、低值易耗品、零星维修维护及非财政固定资产折旧等。财政投入的固定资产折旧及人员工资严禁计入成本,水电气暖必须单独计量或从低核算。

  营养改善计划特殊规定:实施该计划的学校,其食堂日常运营费用(水电气暖燃料、低值易耗品、维修费)由学校公用经费负担,新增聘用人员待遇由财政保障。学生缴纳的“X”部分伙食费,需扣除国家基础补贴(5元/天)后,仅按实际耗用食材成本确定,专用于提升供餐质量。

  食材支出占比硬要求:中小学自主经营食堂食材采购支出占比不得低于70%,承包食堂不得低于60%,营养改善计划收取的伙食费必须100%用于食材。

  定价主体与流程:收费标准由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或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统筹营养需求、成本及承受能力制定,并实行动态调整。包餐制需核算到天,选餐制需明确饭菜价格。制定或调整标准必须向教育、发改、市场监管部门报备。承包/校外供餐模式的价格需在招标采购时确定,选餐制饭菜价格须经学校及家委会同意后公布。

  《通知》着重强调了学生和家长的自主选择权与经济权益。自愿原则:不得强行要求学生在校就餐。收费前必须明确告知伙食费的具体项目和收费标准,由家长学生自主选择。灵活收费周期:可按月或学期预收,也可月末或学期末按实际就餐天数收取,不得跨学期收费。刚性退费机制:已缴费未就餐的,应按未就餐天数据实清退,不得设置累计天数门槛。按月收取的次月退,按学期收取的学期末退。餐卡管理:首次办卡免费,补卡仅可收取工本费。

  此外,《通知》还对进一步夯实发展改革、教育、财政、市场监管部门在加强学校伙食费收费行为监管方面的责任做了明确规定。



来源:三秦都市报

编辑: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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