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秦都市报 时间:2025-08-14 08:37:01 编辑:张佳萌 版权声明
小区里的“僵尸非机动车”
蒙尘的自行车、轮胎干瘪的电动自行车……在西安多个小区,这些被遗忘的“僵尸非机动车”正在蚕食着本就紧张的公共空间。更令人忧心的是,它们还存在着电池自燃、部件伤人等诸多安全隐患。然而,物业无处置权、社区缺强制力、相关法规的空白成为摆在管理者与居民面前一道棘手的民生难题。
“僵尸非机动车”盘踞 小区公共空间遭蚕食
8月12日至13日,记者先后走访了西安多个小区,发现“僵尸非机动车”的身影几乎无处不在,已成为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一大“梗阻”。
在文景路中段的海璟蓝寓小区,记者一进车棚,一辆电动自行车横停在整齐排列的车阵前,半盖的雨披上满是泥印。往棚内深处走去,更多布满灰尘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映入眼帘,车座与车把上的积灰显示已被弃置许久。部分“僵尸电动自行车”的车身上被贴上了“收旧电动自行车”的小广告,仿佛成了无人问津的“废品”。
公园南路的橄榄国际小区,一辆电动自行车的电池仓被拆开,内部电池不翼而飞,仅剩多根断裂的电线裸露在外;另一辆电动自行车的轮胎干瘪塌陷,橡胶表面失去了原本的光泽与弹性,变成暗淡的灰黑色,老化痕迹十分明显;一辆落着厚厚灰尘的自行车,车链早已锈蚀,一看便知已闲置许久,无人问津。而路对面的鑫龙天然居小区,车棚内同样停放有“僵尸非机动车”。
位于西延路的秋林苑小区,居民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统一停放在地下负一层。记者走访时发现,多个拐角的靠墙处,都能看到落满灰尘、车身上甚至堆着杂物的非机动车。在一处墙角就停放着9辆“僵尸非机动车”,将原本可以利用的空间挤占得满满当当。
万寿南路105街坊的车棚情况相对较好,仅有1辆落灰严重、2辆轻微落灰的非机动车停放。居民孙女士向记者解释道:“我们的车棚是收费的,不少住户的车长时间不骑了,就会放在院子里。”记者在小区院子里看到,有的单元楼门前集中停放着多辆“僵尸自行车”,周围的杂草长得快要没过车身,记者细数了一下,足足有8辆;不远处的墙边,一辆挂着锁的自行车车胎已经完全干瘪,车圈锈蚀严重,显然已停放了很长时间。让居民赵大爷发愁的是,院子里的“僵尸非机动车”越堆越多,不仅影响美观,还占了活动空间,“家里的小孩成天在院子里跑跑跳跳,我生怕孩子磕着碰着。”
停车充电难上加难 日常出行添堵又添急
“要是回家早,我还能把电动车停在相对方便的位置,可一旦晚了,就只能见缝插针。”秋林苑居民陈女士提起“僵尸非机动车”满是无奈。她说,有时候回来晚的人没地方停车,会把车挤在她的车旁边,等她要骑车时,就得先费力把别人的车挪开,“有的电动车特别沉,我每次都得使出全身力气才能挪动,真是又气又急。”
比停车难更让陈女士焦虑的是充电难题。“现在我根本不敢答应朋友的晚饭邀约,就怕回去晚了充电位被占。”她说,小区的充电位本来就紧张,甚至还被一些“僵尸非机动车”占据着充电位,“眼睁睁看着公共资源被浪费,自己的车却充不上电。”
海璟蓝寓小区广场上,几十辆电动自行车露天停放着,在烈日的暴晒下车座被晒得滚烫。居民李先生指着不远处的车棚无奈地叹气:“谁不想把车停进车棚里?可地方就那么大,回来晚点别说找个好位置,连边儿都挨不上。”李先生很是不解,好好的车棚被“僵尸非机动车”挤占,而真正需要停车的人却只能“受委屈”。
小区楼下堆放的“僵尸非机动车”
老化部件藏风险 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才3分钟,整辆电动自行车就烧没了,还好那天风小,没引燃旁边的车,现在想起来都后怕。”采访中,莲湖区一小区居民李勇泽回忆起去年夏天发生的惊险一幕,至今仍心有余悸。当时,一辆被遗忘在车棚角落的电动自行车突然自燃,火焰一下子升起2米多高,浓烟滚滚,把整个车棚都熏黑了。“消防人员后来检查说是电池老化短路引起的着火,这种长期没人管的车,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出事。”李勇泽愤懑地说。
“电动自行车的电池长期处于亏电或过度充电状态,再加上日晒雨淋,电池外壳很容易老化开裂,电解液泄漏的风险极高。”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一名火灾调查人员解释道,一旦遇到高温天气或线路短路,极易引发自燃,而且“僵尸车”往往扎堆停放,一旦起火,火势蔓延速度特别快,很容易造成大面积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除了火灾隐患,“僵尸非机动车”带来的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记者在走访中发现,零部件缺失或损坏的情况很多,有的金属边缘裸露在外,甚至还残留着破碎的玻璃。
“小区里不少‘僵尸非机动车’的车把、脚踏板锈蚀松动,孩子们好奇心强,看到了就想去碰,很容易被划伤。”新城区一小区的赵女士气愤地说,她的孩子上个月就在楼下被一辆报废自行车的链条绊倒了,膝盖划破,缝了五针。“我去找物业理论,对方只说‘会尽快清理’,但半个月过去了,那辆车还在原地。”赵女士既心疼孩子,又对物业的不作为感到生气。
物业没有强制处置权 清理行动很为难
在西安的多个业主群里,有不少业主表示要找物业维权。
“我们不是不管,是真的管不了啊。”采访中,多个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给出了如出一辙的说法。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对小区公共区域有管理权,但对业主财物没有处置权。“去年我们清理了一批,结果有个业主突然回来找车,找不到就非要我们赔偿,最后闹到派出所,我们只能赔钱了事。”一物业工作人员无奈地说,现在物业只能采取“软办法”,比如把“僵尸非机动车”挪到相对偏僻的角落,但这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公共空间还是被占用着,居民的不满也丝毫未减。
某社区工作人员刘女士表示,社区只能进行劝导和协调,没有强制处置权,遇到拒不配合的车主,根本没办法,只能不了了之。“我们也曾想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确定车主身份、走诉讼程序太耗时了,等判决下来,新的‘僵尸非机动车’又堆起来了,陷入恶性循环。”刘女士说,社区曾尝试通过张贴通知、在业主群发布信息等方式寻找车主,但很多车辆没有登记信息,根本找不到主人,最终只能任由其继续“霸占”空间。
陕西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东晨表示,闲置在公共场所的“僵尸非机动车”,对公共场所的统一管理影响比较大,有时还会存在消防、交通等安全隐患。但是,如何处理“僵尸非机动车”是比较棘手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对于所有权人主动抛弃的非机动车辆才可以任意处置,否则将对非机动车所有权人构成侵权。
专家建议建章立制 探索长效解决法
对于“僵尸非机动车”的治理,刘东晨认为,合法处置“僵尸非机动车”,首先要确认其所有权人是否抛弃了该车辆。如果是人员比较固定的场所,如学校、居民小区内的“僵尸非机动车”,物业完全可以通过按户排查、公告公示等方式进行确认所有权后进行处置。对于暂时无法确认“僵尸非机动车”所有权人的,不宜作报废处置,可以安排专门场所保管。
陕西理工大学教授梁中效表示,“僵尸非机动车”相关问题除了在小区存在,在一些学校、企事业单位也普遍存在,不仅影响存放、充电,还影响美观和环境卫生。
“治理‘僵尸非机动车’,首先要填补相关法律空白,让治理有法可依。”梁中效建议,当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地方条例,明确“僵尸非机动车”的认定标准、处置流程和各部门职责,“尤其要规范公示、认领、回收等环节,既保护车主的合法权益,又赋予管理方必要的处置权,让他们敢作为、能作为。”
对于回收处置环节,梁中效建议相关部门建立“僵尸非机动车”回收网络。“可根据情况按社区或街道设置专门的回收点,联合相关企业进行专业拆解,对可利用的零部件进行再加工,电池等危险品按规范进行处理,既解决了环保问题,又能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在基层治理层面,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民生组组长石英认为,可建立“社区主导、物业实施、居民参与”的协同机制。“可以借鉴‘居民议事会’模式,让业主共同制定‘僵尸车’管理公约,明确清理标准和奖惩措施,充分调动居民的积极性,从‘要我配合’变成‘我要参与’,形成治理合力。”石英说。
文/本报记者 陶颖 图/视频 本报记者 代泽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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