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女士觉得自己掉进了租房的陷阱里,进退两难。
中介介绍中介
网上签了租房合同
8月14日,白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孩子9月份要上初中,7月份在安居客上看到西安碑林区乐居场A3区的租房信息,就联系了信息上留的中介电话,但是这位女中介人员又把她介绍给了另一家店的男中介人员小马。白女士看了3套房子,后来相中一套80多平方米的两居室。小马推给白女士一个微信,说是房东的,双方并未见面,直接网签了合同。这个所谓的房东为陕西乐湾房产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湾公司),她付了押金及12个月房租共18200元,该公司开具了收款收据,此外她还向“乐栖房地产”支付了定金及中介费1400元,也开有收款收据。
最近白女士搬家入住,一位老太太突然找来,说自己才是房东。原来,老太太把房屋租给了乐湾公司,乐湾公司租给了白女士。房东说乐湾公司拖欠了租金,让她赶紧搬走,白女士一下子慌了。
“实在想不到租房里这么多陷阱,当时中介就没提签约的乐湾公司原来是二房东。”白女士觉得自己被骗了,找中介无果后报警,警方建议她起诉。白女士还和房东一起按照注册地址上门寻找乐湾公司,却没找到。
房东老太太告诉记者,当初乐湾公司的业务员说可以常年包租很省事,于是就签了合同,约好一个季度付一次房租。但6月份到时间就没给房租,这已经拖了快俩月了。自己现在想解除合同,也找不到公司的人,为这事跑了好几天,正在向律师咨询如何起诉。
记者介入后
乐湾公司的人让继续住
中介小马则告诉记者,是二房东没及时给大房东租金,自己也是受害者。
小马说,自己手上有房源,所以上一位中介就把白女士介绍过来,白女士的中介费也是交给那个中介的。之前他和乐湾公司的业务员合作都顺利,大家在一个微信群里,有房源就会推,不知道这次为啥出了意外。“这几天我也在积极协调,乐湾的业务员说公司还在,提供了经理电话,我也给了白女士。”小马说,乐湾和房东签了几年合同,因此白女士有权继续居住,剩下的问题是大房东和二房东之间来解决。
记者致电乐湾公司负责人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发短信未获回复。企查查显示,陕西乐湾房屋租赁有限公司被列为经营异常,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14日下午,白女士说,记者介入后,有自称乐湾公司的人让她继续住,说欠大房东的钱月底会给。但此时,白女士心里一点底都没有,担心以后大房东还会时不时找来,不知道究竟该怎么办。
二房东跑路情况时有发生
租房交易时注意风险预判
开学季将至,很多家长像白女士一样,也在为陪读租房。而近年各种房屋租赁公司跑路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租客和真正的房东两边利益受损,大家在租房过程中务必警惕。
近日,西安市莲湖区住建局就发布了《关于西安青客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经营异常的风险提示》,提醒公众在租房交易时,切勿选择经营异常企业,注意风险预判。
《提示》中说,近期该局收到有关西安青客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一路5号正信大厦B座1505室)在经营部分住房租赁业务时因不规范经营、经营场所异常等原因,导致公司不能履行合同约定,造成房屋产权人与租客利益受损的情况。
为加强风险防范,避免经济损失,向市民朋友们进行风险提示。请在与租赁企业进行租房交易时,切勿选择经营异常企业,注意风险预判,避免财产损失。同时提醒广大有住房租赁需求的市民朋友以下内容:
一是租客租房时,应仔细查看所承租房屋是否在租赁平台进行挂牌(租赁平台具有房源核验功能),或查验租赁房屋的合法有效产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经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等),避免租赁产权不明晰的住房。对于住房租赁企业出租房源,租客要主动要求查看该公司与房屋权利人签订的委托协议或租赁合同,了解该房源的委托期限、租赁期限以及支付方式等信息。
二是房东、租客应选择规范、市场信誉度高的住房租赁企业,进行住房租赁交易前,先登录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简称租赁平台)查看企业是否在租赁平台进行开业申报,同时查看该企业是否已进行住房租赁资金监管,最大程度降低租房风险。
三是租客支付房租和押金时,应向合同约定的企业账户(出租方为企业)、个人账户(出租方为个人)支付租金。当出租方为企业时,切勿向合同约定之外的企业账户、业务员个人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支付款项(包括支付宝、微信等个人收款账户)。转账支付应保留转账凭证,现金支付应要求收款方出具收据。
四是签订租赁合同时,建议下载使用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的《西安市房屋租赁合同》。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琳
编辑:张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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