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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两部门联合印发《指引》 规范中小学幼儿园自主经营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要闻 三秦都市报 2025-10-10 07: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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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规范西安市中小学、幼儿园自主经营食堂食品安全操作,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近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西安市教育局正式印发《西安市中小学、幼儿园自主经营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从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管理要求、食品安全操作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为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提供系统、全面的操作指南。

  每周至少组织1次风险隐患排查

  《指引》明确,其适用范围涵盖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含教育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和专门学校的自主经营食堂。管理需严格遵循“预防为主、全程监控、属地管理、学校落实”基本原则,规范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风险动态管理机制,全面实施“十统一六到位”标准,严格落实从进货查验到贮存加工等各环节岗位责任制,确保校园食品源头可溯、过程可控、风险可防。

  在管理团队建设上,《指引》要求各学校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实行分层负责制:由校长(园长)担任组长,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每学期至少专题研究1次食品安全工作,每月主持调度会议并形成纪要;分管副校(园)长(食品安全总监)任副组长,每周至少组织1次风险隐患排查,形成排查治理报告;成员包括食品安全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其中,食品安全员需每日依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如实记录并及时上报问题;所有从业人员需严格落实岗位要求,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

  建立动态风险防控机制 畅通投诉渠道

  《指引》重点细化了食品安全“十统一”与“六到位”标准。“十统一”覆盖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原料贮存、加工分餐、食品留样、清洗消毒、健康管理、废弃物管理、信息公示、色标管理等十大关键环节,实现全过程标准化管理。“六到位”则从总监配备、责任落实、培训考核、问题整改、舆情处置、有害生物防治六个维度强化系统管理,要求学校配备符合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动态风险防控机制,畅通投诉渠道,完善防虫防鼠设施,全面提升管理效能。

  为增强《指引》的可操作性,文件同步附发了《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十统一六到位”标准》《学校食堂“十统一六到位”风险管控卡(样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工作记录表(样表)》等配套附件,涵盖食品采购查验、添加剂使用、留样管理、餐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20余类标准化记录表单,明确填写规范与留存要求,确保各项管理行为过程可追溯、责任可核查。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西安市教育局在联合通知中强调,各区县、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市场监管、教育部门应结合实际,认真指导并督促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严格执行《指引》要求,共同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持续为广大师生提供安全、营养、健康的餐饮服务。

  本报记者 赵丽莉



来源:三秦都市报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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