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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虚假宣传 代理商要求退款却被告知要扣除部分费用

来源:西安晚报 时间:2025-10-21 07:13:48 编辑:张进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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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女士在陕西修芙复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的店铺内,指出其代理的“修芙复颜”系列产品。

  今年5月底,程女士交了10万元成为陕西修芙复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代理商。然而,2个多月过去,她发现所代理的产品竟然利用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进行宣传,联系人当时给出的承诺也未兑现,于是她提出退款,却被告知要扣除20%至30%的费用。

  承诺落空

  代理商的货物卖不出去

  今年5月初,广西的程女士在交友软件结识了宋某,对方将她拉进一个聊天群。群内初期围绕生活、美食、旅游话题交流,可没过多久,宋某和他的助手开始推广所在公司陕西修芙复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招募“城市代理商”的信息,宣称“一城仅1个名额,共34个名额”,还推送工厂视频、荣誉证书、医生健康分享等内容,营造出公司实力强、产品质量过硬的氛围。

  5月23日,程女士支付3000元“锁定代理名额”。之后,她受邀赴西安参观了工厂,进一步了解情况后,转账9.7万元,并通过网络签订合同,正式成为该公司的一名市级“代理商”。

  签约后,程女士按要求学习产品知识,满心期待能靠代理赚钱,可现实却让她傻了眼。“宋某承诺的‘对接线下渠道’‘搭建直播带货’‘投放广告’等帮扶政策均未兑现。”她回忆起这段经历时满是无奈,更让她着急的是,宋某的回复越来越少,从一开始的及时回应,慢慢变成隔很久才回,后来甚至经常不回消息。没有渠道支持,她手里的产品根本卖不出去,只能堆在一边。

  她8月中旬提出退款后,联系人宋某开始失联;10月6日,不甘心的她赶到西安的公司注册地要求退款,店内员工却告知她并不知情。直至10月9日宋某才回电,同意退7万元货款,剩余3万元以“品牌运营成本”为由扣除,该方案被她拒绝。

  10月10日,程女士向记者出示与陕西修芙复颜生物科技公司的代理合同。合同显示,今年5月30日起她成为区域经销商,合同期限1年,首批采购一次性付清10万元,但记者注意到合同中未提及帮扶政策。

  另外,程女士赴西安要求退款期间,经网络联系上20余名有着同样遭遇的代理商,涉及成都、山西等地。这些人均称该公司宋某曾在微信里承诺对接商超、美容院等铺货渠道及投放广告,并出示与宋某的聊天记录进行佐证,但与程女士的情况一致,他们的合同中同样未写入这些承诺。

  提出退款

  要被扣20%-30%费用

  10月11日,记者陪同程女士前往公司注册地——雁塔区枫韵蓝湾小区西门外的一处门面房。记者看到,该门店门头标注“修芙复颜”、店内陈列有该品牌护肤品,但有工人施工,还处于装修收尾阶段。针对代理合作、招商政策等问题,店内工作人员表示“会向公司负责人汇报”。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除程女士外,其他代理商也面临着退款时被无故扣费的难题。一位原代理商告诉记者,她6月份缴纳10万元代理费后仅三天就提出终止合作,此时还未收到任何货品,却被以“各种成本”为由扣除30%费用。她的“退款协议”写明分两次退款7万元,她今年9月专程赴西安与宋某多次交涉,才又多拿回1万元。另一名代理商告诉记者,她缴纳3万元,最终只退回22000元,扣款比例26.7%,同样被要求签订类似“退款协议”。记者从多名代理商处证实,他们向该公司缴纳3万至10万元代理费,后续提出退款时,均被要求签署公司单方面拟订的“退款协议”,且需退回产品并扣除20%至30%费用。

  记者查阅程女士及其他两位原代理商的合同发现,合同“违约责任”章节仅提及守约方可“索取赔偿”,未明确赔偿数额、计算标准,也未提及“提前终止合作需扣除费用”的内容。

  谈及退款经历,多名原代理商坦言:“一边不甘心被扣钱,一边又怕硬扛下去连本金都拿不到,权衡之下只能先签了退款协议,保住大部分钱。”而身处外地、耗不起时间的程女士,最终也在10月15日选择妥协,签下了“退款协议”,接受扣除30%代理费的条款。

  截至发稿,程女士已回到广西,只是对退款能否按时到账仍满是担忧。

  虚假宣传

  荣誉证书来自非法社会组织

  多名原代理人向记者透露,该公司曾以“中国护肤品行业首选加盟品牌”“中国科技创新重点推广品牌”等荣誉为噱头,吸引包括多名代理商签约加盟,直到后续提出退款诉求时,大家才逐渐发现荣誉证书背后的发证单位是非法的社会组织。

  一名原代理商向记者提供了上述荣誉证书的截图,截图显示证书颁发单位为“中国企业质量认证监督管理中心”和“中国企业信用评价中心”,同时还提供了今年6月她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的回复。回复明确写道:“出具证书相关单位于2024年7月被取缔”。记者也从公开报道中查询到,“中国企业质量认证监督管理中心”因未经登记、非法开展社会组织活动,于2024年9月被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取缔;记者随后从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到,“中国企业信用评价中心”也未在民政部门登记,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属于非法社会组织,开展的信用评价、颁发证书等活动,不受法律保护。

  多名代理商还反映,在与该公司负责人宋某沟通时,对方频繁更换微信账号,每次均以“前一账号无法收发信息”为由进行解释;后续大家发现,新账号后台的注册姓名均非宋某本人。

  10月13日下午,记者致电程女士当时参观的工厂,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他们为“修芙复颜”代工生产相关护肤品。

  13日,记者收到涉事公司通过门店店长转发的《陕西修芙复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客户问询与相关事宜的郑重说明》。该声明就与程女士的合作纠纷回应称,合作基于双方自愿签订的合法合同;退款及违约争议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公司尊重程女士走法律程序的权利,并承诺履行法院判决;还提及市场合作需长期配合,称程女士的退款要求“脱离合同约定与基本公平原则”。对于荣誉证书颁发单位合法性、退款具体依据等核心问题,未给出明确答复。

  律师说法:

  行为涉嫌违法 代理商维权有明确法律路径

  公司用非法社会组织证书取得代理商信任、承诺的帮扶政策不写进合同,这些行为算不算违法?对此,上海申浩(西安)律师事务所周文海律师指出,如果涉事公司利用非法组织证书进行虚假宣传,违反了《民法典》《广告法》等相关规定,其无权以“各种成本”为由扣除20%至30%代理费。

  周文海律师认为,这些代理商最好先尽快收集并固定三类核心证据——代理费转账记录、微信群内公司宣传截图,含非法证书、帮扶政策承诺内容、主流电商平台检索不到该品牌商品的截图,这些是维权的关键依据;其次,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公司虚假宣传行为,要求依法追缴违法所得,同时也可以申请行政调解民事纠纷,若行政调解未达成协议,可向法院提起起诉;如果情节严重,还可收集线索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合同诈骗的刑事责任。

  最后,周律师提醒,投资者参与招商代理前,务必要做尽职调查。这是核查合作方风险的专业流程,重点要查四个方面:一是查主体资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看公司状态,对照民政部名单排除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证书;二是查履约能力,要查真实合作案例,实地看办公、仓储情况等;三是查品牌,在电商平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确认有无实际商品和合法商标;四是查合同,把“广告投入”等承诺写进去,拒签模糊条款。“一旦发现对方资质造假、没履约能力,立刻停签并留证据。”周律师强调,尽职调查是避损的第一道防线,即便已陷纠纷,也别因“签了协议”放弃维权,法律途径是最有效保障。

  文/图 记者 陈静



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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