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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绿城春和印月小区业主盼供暖 供热合同咋签“犯了难”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25-10-29 07: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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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小区是去年10月交房,按照合同约定这个冬天应该供暖了,但目前业主们还没有接到物业交暖气费的通知。今冬到底能否实现供暖?”西安市绿城春和印月小区业主赵先生问。

  物业公司:

  热力公司的合同文本和修改内容加重了物业责任

  绿城春和印月小区位于航天基地神舟大道和航开路交叉口东北,共15栋楼。

  记者联系该小区物业公司得知,给该小区供热的是西安市热电供热有限公司。物业人员介绍,业主调研已做过,基本可以达到供热条件。目前物业公司正在和热力公司就供热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沟通,只要合同能顺利签订今冬就有望供热。

  签订供热合同究竟遇到了什么困难?小区物业公司经理李先生介绍,2018年7月1日后交付使用的民用建筑属于新建民用建筑,按照规定应由热力公司直管到户。具体要求是,已完成建设的新建民用建筑供热设施管理单位,尚未完成建设的新建民用建筑建设单位,都应按照《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拟提供供热服务的集中供热企业应当参加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签订管理移交协议,同时报属地城管部门和住建部门。“我们小区的配套供热设施是2024年4月28日竣工验收的,西安热电供热有限公司作为供热企业也在竣工验收表上签了字。”

  今年7月26日,物业公司发“工作联系单”给西安热电供热有限公司,申请将供暖设备维护工作交由对方负责,并请他们派人与开发建设单位对接。

  “我们去签订合同时,热力公司给了一个《供热设施管理委托合同》文字模板,我们公司法务审阅后做了一些修改,热力公司又做了再次修改。双方争议的焦点是,物业公司认为按照《西安市集中供热直管到户工作实施方案》,供热相关的设施设备管理维护应该由热力公司负责。但热力公司提供的合同模板及针对我们公司法务修改意见所做的修改文字,把本属于供暖设施产权方的责任强加给了物业公司。”

  “小区红线内供暖设施的产权,包括一次支线管网、换热站、二次公共管网至楼内暖井分户阀门部分供热设施的产权,建设之时属于开发商,交房之后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从楼内暖井分户阀门至室内设施,产权属具体业主专有。物业公司并不拥有这些供热设施的产权,只是由于小区并未成立业委会,物业公司是代全体业主和热力公司签订《供热设施管理委托合同》,所以不应承担产权方的相关责任。另外,物业公司在供热中并不收取管理费用,只是和热力公司结算水电费。”

  热力公司:

  供暖设施还在质保期内,质保责任应由开发商负责

  西安热电供热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绿城春和印月小区委托他们公司来供热,前提是该小区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目前我们可以达到给他们供热的标准,但小区里的整体供热设施目前还没有达到正常的用热标准,计划于11月3日完成整改后签订合同。”

  “供暖设施的质保期是从用热开始的两个采暖季,这是有规定的。目前该小区的供暖设施还在质保期内,相关的条款可能需要再协商一下。设施设备厂家安装完以后,产权单位还是开发商,开发商交房了也并不是把所有东西都交给业主,该给质保的还要负责质保。所以在质保期内,相关的责任和费用还是应该由开发建设单位来负责的。”该工作人员说,“我们认为,物业公司的职责是因为和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而产生的。一般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物业公司就是小区公共设施的管理单位。所以物业方负有代管理小区公共设施及维护的责任,毕竟业主们给物业交了物业费。按正常情况,应该是由产权单位来签订供热合同。如果不是产权单位,要征询产权单位的意见。签订供热合同的,要么是产权方,要么是责任方,或者是由产权方委托的责任方。但目前该物业公司尚未愿意表示承担其中任何一项责任,所以我们目前还正在协商中。”

  不过,物业公司经理李先生表示,会尽快和热力公司就具体合同条款的表述问题协商好。整体供热设施的整改,在11月3日前一定会完成。只要不再出现其他问题,今冬开通供暖应该没有问题。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马虎振

  西派樘樾小区已入住业主盼供暖

  能否开通还要看业主的需求率

  “我们小区是2024年10月交付的,今年装修完毕后我携家带口入住了新家。希望今冬能开通供暖,要不这个冬天就难过了。”西安高新区西派樘樾小区业主曹先生说。

  西派樘樾小区位于西安高新区天谷二路、云水二路交叉口。

  曹先生介绍,今冬是小区交付后的第二个采暖季,按合同约定小区采用市政集中供暖,今冬应该予以供暖了。“现在我家小孩和老人都住在这里,今冬若不供暖真受不了。另外,屋内开发商给配备的地辐热供暖设备质保期仅为两年,若今冬再不供暖质保期就过了。”为此,他给12345市民热线也打了电话。

  10月28日,该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西派樘樾今冬是第二个采暖季,按合同约定应该予以供暖。小区是市政集中供暖,按照《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的要求,开通供暖的条件为60%及以上业主同意供暖。物业公司已做了5轮调研,目前业主们希望供热的需求比例只有26%,这个情况和相关要求的差距比较大。

  考虑到供暖是已入住业主的民生需求,上周西安高新区热力有限公司、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们进行了三方会谈。热力公司给的意见是,由物业公司保障供暖设备和热交换站的前期运行,以保证业主们需求达到后可以正常使用。同时大家一起动员业主,尽量增加今年业主们供暖的需求率。至于今冬到底能否供暖,就要看最后到底有多少业主需要供暖了。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马虎振

  新闻追踪

  万科金域曲江小区可正常办理供暖业务

  小区业主去年办了停热,今年供暖季将到,热力公司却说阀门未关,要求补交70%热费并交违约金。热力公司要求是否合理?10月17日,华商报04版报道了西安市万科金域曲江多位业主反映的这类事情。

  10月27日,有业主告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之前要求他们绑定补交去年70%热费及违约金的问题,热力公司已在网络平台上解决,今冬供暖业务已可正常办理。对于遇到相同问题的业主,热力公司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分批进行处理。10月28日,另有两位业主也向记者反馈了同样的信息。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马虎振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唐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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