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会上介绍,过去一年,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长,2025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456元、比上年实际增长6%,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由2020年的2.56∶1缩小到2.31∶1,农民衣食住行等生活条件不断改善。
确保长久守住
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中央财办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中央农办主任韩文秀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打赢了规模空前的脱贫攻坚战,历史性地消除了绝对贫困,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从2021年到2025年,党中央设立了5年过渡期,对脱贫人口和脱贫地区继续扶上马、送一程,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如今,过渡期任务已经圆满完成,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件事情翻篇了。党中央已经明确了今后常态化帮扶的总体要求,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作出了具体安排,各项配套政策也在抓紧制定出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继续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持之以恒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长久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重点是要把握好四个方面:
一是在帮扶对象上实行动态管理。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覆盖全体农村人口,只要有风险就可以纳入监测帮扶。要合理确定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认定的标准,扎实做好乡村两级常态化监测,健全精准识别和快速响应机制,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风险消除之后,实行动态退出,不固化身份标签。对于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对于离开帮扶政策会出现返贫风险的,要继续实施帮扶。
二是在帮扶方式上要突出精准高效。强化开发式帮扶,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推动帮扶政策协同集成,着力增强内生动力,防止“大水漫灌”和一味“等靠要”,避免出现政策“悬崖效应”。产业帮扶重点是要优化帮扶的方式,加强对产业的统筹规划和长期培育,不搞“一窝蜂”,防止大起大落。就业帮扶要进一步强化有组织的劳务输出,用好就业帮扶车间、乡村公益性岗位等就业渠道,着力稳定就业规模。
三是在帮扶区域上注重分层分类。把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作为欠发达地区的帮扶单元,分别确定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一批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继续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通过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等政策,集中支持这些地区整体发展,帮助他们加快发展步伐,缩小发展差距,让欠发达地区的农民群众越来越远离贫困、增收致富。
四是在帮扶政策上要保持总体稳定。在财政投入、金融支持、资源要素配置等方面,不搞急转弯、急刹车,保持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规模以及省市两级投入资金规模稳定。同时,要在总结攻坚期和过渡期经验的基础之上,继续实行五级书记抓、东西部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等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和做法,健全常态化帮扶政策体系,持续擦亮脱贫攻坚这张国家名片。
强化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
严肃查处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问题
中央财办副主任、中央农办副主任祝卫东表示,做好“三农”工作,必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重点要把握好三个方面:
一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农情千差万别。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把党中央统一部署要求与本地农情民情结合起来,创造性抓好工作落实,避免政策执行简单化。要自觉按规律办事,加强调查研究和科学决策,办事见实功、求实效,坚决防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近期,有媒体反映一些地方发展集体经济搞“一刀切”,甚至带来账面注水、盲目举债等乱象。农村集体经济是要支持发展,但也要实事求是,不能不顾实际下指标、弄虚作假,要严控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让集体经济发展实打实、可持续。
二是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农民是乡村振兴的受益者,也是乡村振兴的参与者和建设者。在农村干什么事,都要先想着问问农民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强迫命令。要激发农民主人翁意识,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是激发基层干事创业活力。一方面,要营造良好环境。坚持政策支持和改革创新并举,鼓励基层结合实际大胆探索。要优化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督管理。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整治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突出问题,强化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严肃查处弄虚作假、优亲厚友、“雁过拔毛”、挤占挪用等问题,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
严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用于建设商品住房
祝卫东表示,增加农民收入始终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近年来,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倍差持续缩小。同时也要看到,当前部分农产品价格较为低迷,农民工稳岗就业压力增大,农民增收形势不容乐观。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针对这一新形势,把促进农民增收摆在重要位置,提出了一揽子增收措施,打出一套政策“组合拳”。
一是稳定农民务农种粮收益。重点是统筹用好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防止谷贱伤农。价格方面,用好最低收购价、目标价格等政策工具,统筹做好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储,促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补贴方面,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实施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鼓励地方开展粮油种植专项贷款贴息试点,给农民真金白银的支持。保险方面,强化稻谷、小麦、玉米、大豆保险保障,支持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提高保险理赔效率,有效防范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给农民种粮系上“安全带”。
二是发展壮大县域富民产业。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也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要突出特色。支持各地依托本地特色资源,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推动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要强化产业项目统筹规划,防止陷入同质化、内卷式竞争。要强化融合。产业融合赋予乡村产业发展新空间,要丰富产业形态,延伸产业链、拓展价值链。近年来,农村电商、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快速发展,要完善政策体系和标准体系,促进健康有序发展,真正发挥助农增收的作用。要突出联农。发展乡村产业归根到底是要富民,要让农民有活干、有钱赚。要拓展农民参与产业发展渠道和方式,完善公平分享产业发展收益机制,实现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良性循环。
三是促进农民工稳岗就业。工资性收入占农民收入的大头,要统筹做好外出务工服务保障和返乡就业创业扶持。对于外出务工的,要落实农民工稳岗就业支持政策,支持重点行业企业稳定和拓展农民工就业岗位,同时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培训项目与岗位需求精准匹配。对于返乡回乡的,要通过以工代赈、创业扶持等措施,多措并举开辟就近就地就业门路。需要注意的是,春节前是农民工工资结算的高峰期,要着力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加大欠薪整治力度,依法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春节后要着重加强有组织劳务输出对接,深入开展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多措并举保障务工人员返岗复工。
四是盘活用好农村闲置资源资产。要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用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快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增加农民的集体资产收益。依法盘活用好闲置土地和房屋,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创造条件多渠道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同时,要守好这方面的底线和红线,严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用于建设商品住房,严查严防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加强农房租赁规范管理。 综合央视、新华网
编辑:唐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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