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华商报的关注和支持,我的问题终于圆满解决了!”近日,西安市民侯先生再次联系华商报,语气中难掩激动。他告诉记者,此前华商报报道的其在支付宝“天天秒杀”购买苹果遭遇“货不对板”一事,经媒体介入和持续沟通后,平台最终核实情况,已按照他的合法诉求进行了“退一赔三”处理。这场历时一个多月的维权马拉松,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今年1月8日,侯先生在支付宝App的“天天秒杀”活动中,分两单购买了三箱“陕西红富士苹果”。商品页面标注得十分诱人:果径80-95mm的“品质超大果”,宣传语写着“脆甜冰糖心”“果园直发”“坏单包退”。然而,三天后到货的实物却让他大跌眼镜——苹果表皮干瘪、部分有明显磕伤,与他期待的“红富士”相去甚远。侯先生随即联系平台客服,第一箱虽获退款,但后续两箱同样存在严重品质问题。他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出“退一赔三”的诉求,却遭到平台拒绝,客服始终坚持仅退款或部分补偿的原始方案。
此后一个多月,侯先生的维权之路犹如进入一座迷宫。他先后拨打杭州、上海多地市民热线,投诉被多个部门来回转派,甚至被告知“投诉主体错了”,需要在平台实际经营地杭州处理。截至2月11日,侯先生仍未收到杭州12315的明确回复,仅存的只有苹果照片作为证据。
2月12日,华商报“3.15维权进行时”栏目对侯先生的遭遇进行了详细报道,并采访了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朱长江。朱长江明确指出,经营者故意告知虚假情况、诱使消费者作出错误购买决定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侯先生要求“退一赔三”于法有据。报道刊发后,引发广泛关注。
侯先生告诉记者,就在春节前,淘宝客服主动联系了他。与之前的态度截然不同,此次平台在核实情况后,认可了他的维权诉求,按照法律规定退还了全部货款,并支付了三倍赔偿金。
“虽然过程很曲折,跑了无数个部门,打了无数个电话,但最终能按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拿到赔偿,这个结果我是满意的。”侯先生表示,他希望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其他消费者,遇到类似的消费欺诈行为时,只要于法有据,保留好证据,通过平台投诉、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如拨打12315)或寻求媒体帮助,都是行之有效的维权途径。他也再次对华商报的帮助表示感谢。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杨平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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